|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71853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23日 |
| 标 题: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财教〔2023〕11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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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精神,以及《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的函》,经研究,现下达你们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8助学金”。同时,相应调减《钦州市财政局 钦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钦市财教〔2023〕109号)下达到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的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预算指标7.80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
二、要做好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学生信息,保障学生信息的准确性,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处罚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大惩治力度。
三、各有关学校要进一步夯实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财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国家奖学金安全规范使用。
附件:1.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资金分配表
2.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绩效目标表
钦州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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