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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大扶持“四上”企业力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四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企业和限上贸易企业)做大做强。截至2019年5月底,2018年度全县达到扶持条件并审核通过的企业39家,已拨付扶持资金1,229万元,缴纳各项税收14,452万元。
一是政策支持,建立优惠机制。为深入实施“转方式、调结构、上规模、保融合、提质量、增效益”的发展战略,推进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鼓励企业在我县落地生根、健康发展,浦北县研究出台《浦北县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扶持方案》、《浦北县2018年企业扶持办法方案》、《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北县茧丝绸产业发展扶持方案的通知》,明确企业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条件,规范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和监督管理程序。
二是资金带动,兑现财政扶持。县财政及时兑现企业扶持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驱动作用,激活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截至2019年5月底,全县达到扶持条件的企业(39家)共拨付“四上”企业的财政扶持资金1,229万元,缴纳各项税收14,452万元。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扶持条件的企业有29家,获县财政扶持资金902万元,纳税12,188万元;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贸易企业达到扶持条件的企业有10家,获县财政扶持资金327万元,共纳税2264万元;资质等级建筑企业目前递交申请的企业有15家,正在审核中。
三是严格审核,加强资金监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递交财政资金扶持的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纳税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税务缴税凭证和缴税明细等,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出具证明,再由县财政局复审及报县政府审批后按照相关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核拨扶持资金。对拨付的财政资金加强监督和管理,对弄虚做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该企业5年内申报财政资金的资格。
四是加大投入,提高扶持条件。为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改革,让企业享受更多改革红利,推动地方经济发展,2019年浦北县安排4,000万元作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发展上规上限重点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研究出台《2019年浦北县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对纳税贡献较大的重点纳税户按缴交税收的档次给予扶持,对重点行业企业按完成基数税收扶持;出台《浦北县企业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以更大的优惠政策支持,培育扶持总部企业在浦北落户扎根,按企业纳税总额、企业高管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扶持,提升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浦北县财政局 容小苹 孙龙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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