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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州市财政局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4-17 16:26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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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财〔201910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钦州市财政局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财政局

                2019年417

钦州市财政局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企业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28号)和《钦州市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钦办通〔2019〕41)精神,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牢记使命启新航”解放思想再讨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世界银行、国家、自治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九大环境提升”目标,结合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实际,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建设,全力打造改革升级版的“钦州高地”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利企降本的建设经营环境。清理规范和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收费,实现清单之外无违规收费。强化用地供给,降低用地成本,优化用地办理;进一步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并动态调整中介服务清单,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打破中介服务垄断。

全面提升公平良好的融资环境。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进一步完善政银企服务信息平台,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全 面整改办理环节多、消耗时间长、申请材料繁等突出问题,降低 企业融资成本,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全面提升简便减负的税费服务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全面清理整顿各类中介收费项目,大幅度减少企业纳税办理次数,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

支持全面提升快捷通畅的通关环境。支持对标先进口岸标准,深入实施口岸提效降费行动,支持建设电子口岸二期等口岸大通关信息平台,推动大通关作业流程再造,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提升,支持探索试点推进中新、中马等跨国口岸通关便利化合作,构建智慧通关体系,实现在大通道提效降费上突破。支持加快“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港口、航道、公路、铁路、站场和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畅通、便捷、高效的大通道口岸通关环境。

全面提升新型亲清的政商环境。进一步健全亲商、安商、扶商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挂点服务企业活动,建立政企沟通、企业投诉举报处理等平台,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

1.牵头引导涉贷中介机构建立并推行涉信贷业务限时服务制度。资产评估、公证、审计等中介机构单笔业务办理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融资担保业务办理应与银行业务办理流程协同进行。各涉信贷中介主管部门督促中介自律组织制定限时办结承诺文本,要求中介机构在业务受理时向申请人提供,并将涉信贷业务限时服务制度和限时办结承诺文本报送市服务企业办。(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金融科;完成时间:2019年6月30日)

2.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在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的基础上,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并联办理机制,提高并联办理效率。(牵头单位:法规科;完成时间:2019年6月30日)

3.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全面补充完成房屋和土地登记历史存量数据整合。并根据补充完善历史存量整合数据工作的需要,制定经费安排方案报政府审定,确保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牵头单位:综合科;完成时间:2019年6月30日)

4.配合钦州银保监分局、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和各银行机构等部门,实现小微企业1000 万以下额度抵押贷款办理环节优化。其他贷款业务办理比照小微企业1000 万元以下额度抵押贷款业务进行整改,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均要明显减少。(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金融科;完成时间:2019年6月30日)

(二)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自治区级其他考核指标

5.牵头进一步完善保护少数投资者权益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探索建立中小投资者自律组织和公益性维权组织,向中小投资者提供救济援助,丰富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维权内容和方式。(牵头单位:金融办;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

6.联合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口岸收费公示管理,进一步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清理规范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实行政府定价的,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鼓励竞争,破除垄断,以收费公示推动报关、货代、船代、物流、仓储、港口服务等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对标国内有关先进口岸各环节收费价格,降低我市口岸服务收费。(牵头单位:综合科;配合单位:企业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7.联合钦州银保监分局促进信用消费。鼓励线上线下零售企业推出信用销售产品,通过向消费者提供延期付款、分期付款优惠等多种形式促进信用销售。(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金融科;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

8.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全面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推进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利用专利信息提升知识产权产出水平落实《广西商标品牌奖励管理办法》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全市商标品牌评价体系建设,委托第三方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估工作持续推进便利化改革。加强全市商标注册、商标质押受理窗口建设。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实现商标品牌价值的运用,为企业融资难破题。(牵头单位:行政政法科;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

9.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和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牵头单位:经建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三)结合财政职责完成自选创新工作

10.多措并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突破。一是联合组织、人社部门,将预算绩效管理专题作为今后几年全市干部教育重点培训内容,推动“花钱必问效”理念植入,同时利用“周例会”制度,指定将预算绩效管理内容作为例会学习内容,确保财政干部围绕绩效理念管好“财”。二是依托财政青年沙龙系列培训,运用行动学习法,集思广益,破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充当“政策尖兵”。三是探索建立与审计部门联合开展项目绩效再评价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结果互用,切实推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牵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局;配合单位: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1.落实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实打实、硬碰硬,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拨付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5%的补贴资金,深入到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政策宣传,指导企业开展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报。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提高稳岗和社保补贴力度。(牵头单位:法规科、社保科;配合单位:预算、企业科;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2.大力支持发展总部经济。配合研究出台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配合引进培育国际贸易总部、建筑业总部、现代物流总部、大数据企业总部等。有针对性选取重点本土优质企业给予扶持,引导培育本土优质企业成长为市内行业龙头企业,形成集聚发展效应,在产能、产值、财税贡献等方面实现增长。(牵头单位:企业科;配合单位:预算科、金融科、金融办、综合科、经建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3.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和负担。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缓解我市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印发《钦州市金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若干措施》,加大金融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召开农业、建筑业、工业等行业银企对接会,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推广钦州市政银企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平台相关功能,解决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企业融资获得率和效率。(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金融科、企业科、农业科;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活动部署,我局的活动从2019年3月中旬开始,至2020年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下旬)。召开局动员大会,印发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任务。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4月至6月底)。按照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围绕自治区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中涉及财政职责的开展攻坚和集中整改行动。

(三)优化提升阶段(2019年7月至12月底)。对照国家、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对涉及财政职责的内容开展全面对标提升行动。

(四)评估考核阶段(20201月至2020年2月底)。根据全市的安排,组织推荐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活动先进评比,并召开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完善财政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成立钦州市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相关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内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各项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资料收集、工作情况报送和督促协调等日常工作,并建立政企沟通、企业投诉举报处理等平台。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组、财源建设综合组、政策加速提效组融资服务4个工作组,推进工作落实,每月将“服务企业提升年”活动落实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落实措施统筹推进。一是推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方法。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提升服务质效。各科室要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意识,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真诚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三是健全联系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对在开展领导挂点服务企业活动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联系挂点领导要及时将问题反馈局办,由局办汇总后报市有关部门。是加强协同配合。各科室要主动担当,密切配合,精准发力,按照活动任务清单,对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注重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突出先进引领作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进行总结提炼,并积极向市政府办和市服务企业办报送信息稿件,积极传播财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好声音”和“正能量”,推动形成争创全市一流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局办公室和信息办要充分利用好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载体,对我局开展服务企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推广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不作为、慢作为、整改不力,甚至影响财政工作形象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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