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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财政局多管齐下服务企业见成效

2019-01-08 16:55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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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钦州市财政局主动作为、创新思路,以开展“不忘初心再扬帆”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为载体,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坚持把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与财源建设相结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水平,提高企业满意度,财政服务企业工作再出新成效。

一、优化服务企业机制,服务企业制度化、常态化。为有序推进服务企业工作,钦州市财政局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长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同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服务企业年”与深化联系基层活动结合起来,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实施方案,并由综合宣传、优化政策环境、提高审批效率、专项服务等5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服务企业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此外,为提高和加快实现招商引资效益,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钦州市财政还建立了提前介入招商引资工作机制,通过提前做好政策宣传推介、财税预评估、项目协调服务等工作,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通过不断地优化服务企业机制,逐步实现了钦州市财政局服务企业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坚持“点”“面”结合,服务企业“请进来”“走出去”。一是把企业“请进来”,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专题讲座、企业座谈会等,与企业面对面交流,进一步密切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指导企业吃透政策、用好政策。二是部门主动“走出去”,走访企业送政策,问计问需企业,帮助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等。通过送政策上门、“一对一”挂点服务、打造“服务企业直通车”等形式,市财政局全年服务建筑业、交通运输企业多达30多家,多渠道服务企业次数超过70次。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宣传媒介,《钦州市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政策服务指南》的基础上,梳理更新各行业以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保税港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平台的优惠政策,汇总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并在局网站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专栏,充分发挥惠企政策的引导作用。

三、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支持企业减负前行。2018年以来,钦州市财政局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持续支持企业减负前行。一是落实产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市本级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其中兑现建筑业、交通运输物流业、商贸服务业、房地产去库存等财政奖励资金0.6亿元。二是落实降低企业收费负担政策。全面清理涉企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预计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0.7亿元;同时,规范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全年共联合审批政府非税收入缓减免申请51宗,减免涉及建筑面积42.16万平方米,缓减免金额0.42亿元。三是落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政策。搭建政银企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担保贷款0.86亿元;深入推进“惠企贷”业务,2018年已累计审批发放“惠企贷”1.26亿元;落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0.42亿元;落实0.05亿元企业直接融资奖补资金,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融资压力。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企业质效。一是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确保国务院、自治区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落实到位;完成“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等3张清单编制工作。二是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三是提高服务效能。压缩办结时限,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单项承诺办理时限全部压缩一半以上,“审核减缴、免缴、缓缴政府非税收入”“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无法确定办结时限,压缩为10个工作日;“代理记账机构变更、注销、年度备案”事项承诺办事时限由无法确定办结时限,压缩为7个工作日。同时,对“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事项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事项,经过申请人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受理。

   (企业科杨露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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