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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

2018-03-01 10:10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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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纪办发〔20185


 

各县(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市五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在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桂纪办通〔20182号)要求,现就在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全市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成效的同时,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分类化、全覆盖,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积极投入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

二、主要内容

(一)运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进行警示教育。

(二)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三)运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进行警示教育。

三、范围和时间

在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和村委(社区)两委干部中开展,重点是参与扶贫工作的党员干部和村委(社区)两委干部。20181月至6月为集中开展阶段,特别是要在2018年春节前后重点开展;20187月至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期间为常态化开展阶段。

四、主要形式

在集中开展阶段,主要以“十个一”来统筹推进。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警示教育的效果。

(一)开通一个监督曝光专区。在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网站开设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监督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

(二)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坚持党内通报和报纸、电视、电台、新媒体等新闻媒体曝光相结合,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每月至少通报曝光1批次典型案例;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辖区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开设一个以案说纪说法专栏。在钦州廉政网和钦州日报分别开设“以案说纪说法”专栏,以真实、具体的违纪违规和违法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照党纪条规和法律愿望,分析案情,解析法规和法律,讲清道理,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

(四)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各县(区)各单位要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本县(区)本单位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发生根源,查找和完善廉政风险点,以案施教、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充分揭示违纪违法危险危害,警示警醒党员干部。各县(区)要组织本辖区相关党员领导干部旁听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达到触及心灵的警示震撼效果。

(五)举办一次典型案例警示展。精心选择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挂图,在本县(区)本单位设置固定的宣传栏展示,或流动巡回展出、建设网上展馆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六)观看一次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本县(区)本单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自治区纪委拍摄制作的《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和其他涉及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专题片。

(七)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各县(区)各单位就近利用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廉尚廉,提升思想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本辖区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参观钦州监狱等监管场所,提升警示教育的震慑力。

(八)印发一封致党员干部公开信。各县(区)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2018年至2020年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桂纪发〔20182)和我市实施方案,向所管辖的党员干部印发一封公开信,讲明白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治理重点、主要措施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

(九)举办一次典型案例剖析点评活动。各县(区)各单位精选本地本单位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用有关纪律、法律进行剖析和点评,开展警示教育。

(十)展播一批廉洁公益广告和“勤廉榜样”专题片。在全市各级电视台、电台、新媒体平台、户外显示屏和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介,滚动展播一批廉洁公益广告、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和“勤廉榜样”专题片等,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要高度重视,督促各级各部门把专项治理警示教育列入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党委宣传、新闻广电、文化、党报、电视台、电台等部门联合推进,形成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教育。

(二)广泛开展宣传。(区)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专项治理警示教育的宣传报道,依托报刊、网络、电视广播、宣传栏、手机短信、微信等宣传载体,及时交流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向广西纪检监察网、钦州廉政网报送好的经验和做法信息稿件。

(三)注重教育实效。紧紧抓住每一个阶段工作重点,针对本县(区)本单位实际和党员干部岗位特点,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和手段载体,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增强警示教育的整体性、针对性、实效性。

(四)及时报送总结。请各县(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于2018620日前,将专项治理警示教育集中开展阶段情况总结(包括相关数据、典型事例及效果反映等)和统计表报市纪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777-2825720,传真:0777-3689696,电子邮箱:qzsjwxcb @ qinzhou.gov.cn

 

附件:1.全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警示

教育统计表

          2.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中共钦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8222

 

 

 

 

附件1

 

全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警示教育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项目

内容

数量

备注

开通监督曝光专区

市级(市纪委派驻机构)


县级


通报典型案例

批次


案例数


开设“以案说纪说
法”专栏

市级(市纪委派驻机构)


县级


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召开场数


参加人数


旁听庭审人数


举办警示教育展

举办次数


参观人数


观看警示教育
专题片

观看场数


观看人数


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组织批次


参观人数


参观监狱等监管场所人数


印发致党员干部
公开信

印发份数


受教育人数


发放警示教育读本

编印套数


发放册数


展播廉洁公益广告和“勤廉榜样”专题片

展播片数


展播总时长


受众人数


注:此表在集中开展阶段(20181月至6月)按月报送,在常态化开展阶段(20187月至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期间)按季度报送,请各县(区纪委)、市纪委派驻(出)机构于每月(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市纪委宣传部,传真:0777-3689696,电子邮箱:qzsjwxcb @ qinzhou.gov.cn

附件2

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广大人民群众:

大家好!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别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决策部署要求,从2018年到2020年底,在全市开展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案件310件,结案279件,处分27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其他问责处理31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积极监督,踊跃举报发生在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钦州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77-12388举报网址http://guangxi.12388.gov.cn/ qinzhoushi/

                              

广西信访举报网站二维码     州市纪委“廉洁钦州”微信公众号二维

 

                       

                               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钦州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

 

 

钦州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一、抓主体责任落实,解决责任虚化问题。围绕各级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巡查等发现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二、抓职能部门履职,解决监管缺失问题。围绕扶贫主管部门以及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行政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解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审批轻管理、重拨款轻监督、重进度轻实效、重管本级轻管下级,以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抓干部工作作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围绕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解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四、抓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解决违纪和贪腐问题。围绕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解决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五、抓监督责任落实,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围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存在宽松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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