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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第6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1-07-20 16:36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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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冯永富代表:  

您提的“关于防范和打击民营医院领域非法集资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后与您进行了沟通联系,并开展了相关工作。我局的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到市卫生健康委进行现场调研,并对市辖内的民营医院进行明察暗访,据调查了解,目前我市有民营医院20家,其中市级范围10家,县级范围9家,港区范围1家。经过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对民营医院的排查,均未发现我市民营医院存在非法集资的线索情况。

二、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为使公众了解非法集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市财政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一是于2021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二是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多种方式结合,把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作为重要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教育广泛性、针对性和覆盖面。在宣传方法上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探索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格局。

(二)加强预警,建立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及规范我市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能力,我局征求了市公安局,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保监分局的意见,联合印发了《钦州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

(三)多措并举,健全长效机制。

   为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沟通,形成处置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非法集资整治工作成效,我局印发了《钦州市进一步建立健全处置非法集资长效机制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非法集资作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制度、日常信息沟通渠道和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四)综合治理,强化源头管控。

我局积极组织协调,加强指导督导各机关单位坚持点面结合、全面覆盖,最大限度发现、识别风险。对突出的重点领域,如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医院、民学校结合本地区、行业实际进行重点排查,特别是今年来案件高发的民间融资类中介机构、P2P网贷平台、地方融资平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其他混合液态等行业领域,紧盯信访多发的重大案件以及“维权”活跃的重点群众,高度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新苗头新动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群防联控,综合防治,切实维护我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还有您对我市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财政局

20217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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