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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财教函〔2022〕3号
尊敬的陈瑞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的教育经费投入等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适应钦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本级统筹市本级(含原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预算安排的教育资金以及社会捐赠等其他资金设立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11年-2020年,市财政统筹安排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3046万元支持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教育项目建设,支持建成了港区中学、西港区幼儿园、东港区第一幼儿园等,支持港区第一至第七小学、丹寮回建区小学改扩建、迁建项目,支持义务教育均衡验收校园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第四小学戏曲特色校园建设等。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挂牌成立后,根据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试行特殊管理一级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从2021年起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教育费附加收入及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属于片区分成部分直接留存片区金库,由片区直接安排支出,不再上缴市本级再安排支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的教育支出由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负责。同时,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教育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20〕9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钦政发〔2018〕20 号)等文件精神,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教育支出责任主要由片区负责落实。
目前,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每年的盘子约为2.55亿元,但据测算,近几年需要支持教育项目投入约42亿元,主要是需要化解北部湾大学上划自治区管理后留下的25亿元建设债务、落实对钦南区、钦北区新建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70%的建设资金、支持城乡融合试验区教育项目建设、支持新建市十七中、市外国语学校等市直学校、支持钦州幼专二期、市技工学校二期、市委党校迁建二期工程等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大项目,同时还需要保障市直学校的发展建设运转等,每年都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支出压力非常大。
下一步,市财政将督促指导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优先保障,加大对片区教育投入力度,并会同市教育局加强对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教育发展项目的指导,同时积极探索金融创新和吸引社会资本办学,结合自身财力增长情况,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对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有特殊需求的教育项目予以适当支持。建议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在市统筹规划的前提下,将留存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及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合理安排教育项目,并充分利用国家和自治区政策,积极申报项目,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将自贸片区建设成为全市、全区甚至全国教育均衡先行示范区。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钦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3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