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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
从今年以来的预算执行情况看,由于自治区增加转贷我市政府债券资金、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支持县区“三保”、偿还拖欠企业账款、保障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等,使得市本级(含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下同)2025年预算收支发生了较大变化,市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98,234万元,增长8.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610,721万元,增长8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63,546万元,增长35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因此,需对2025年预算进行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根据预算执行中的变化事项进行调整后,市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从2,414,783万元调整为2,613,017万元,增加198,234万元,增长8.2%。
(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198,234万元。
1. 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0,889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3389万元,收入奖励资金2000万元,2024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财政奖励资金5500万元。
2. 调入资金增加72,44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增加89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增加63,500万元。
3. 债务转贷收入增加68,900万元。均为新增债券资金。
4.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5,889万元。
5. 上解收入增加10,1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198,234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63,129万元,增长6.2%。
2. 补助下级支出增加66,205万元。
3. 债务转贷支出增加68,900万元。
本次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没有调整,调整部分全部为市直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根据预算执行中的变化事项进行调整后,市本级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从753,218万元调整为1,363,939万元,增加610,721万元,增长81.1%。
(一)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从463,633万元调整为1,035,034万元,增加571,401万元。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571,401万元,主要是: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10,000万元,增长3.7%;债务转贷收入增加561,401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增加571,401万元,主要是: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5214万元,增长1.8%;调出资金增加8946万元;债务转贷支出增加401,178万元;债务还本增加156,063万元。
(二)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从289,605万元调整为328,925万元,增加39,320万元。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39,320万元,全部是债务转贷收入,其中:新增债券12,774万元,再融资债券26,546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增加39,320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12,774万元,增长4.5%;债务还本支出增加26,54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根据预算执行中的变化事项进行调整后,市本级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从1812万元调整为65,358万元,增加63,546万元,增长3507%。主要是根据资产盘活化解地方债务有关规定,为发挥各类资产资源效益,计划通过推动融资平台盘活处置银行类股权等增加收入63,546万元。增加的收入用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万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63,500万元。
本次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没有调整,调整变化部分全部为市直数。
附表:钦州市本级2025年度预算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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