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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钦州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5-07-03 18:45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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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人大常委会

二十九次会议文件(之

关于2024年钦州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56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4年全市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加力落实国家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先基本民生投入,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均完成市人大批准的预算目标,规模双创历史新高,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市本级和各县区决算汇总,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5.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8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9.08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6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5亿元、上年结余22.08亿元、调入资金6.0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8.0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01亿元、上解自治区支出3.72亿元、调出资金0.0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8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7.85亿元(全部为专款结转,下同)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85亿元,完成预算(指年度预算调整数,下同)的97.6%,增长7.4%(指与2023年决算数相比,下同),其中:税收收入48.41亿元,增长10.9%;非税收入42.44亿元,增长3.7%。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3%,比2023年提高1.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01亿元,完成预算的91.8%,增长14.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6.4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49亿元,完成预算的60.7%,增长64.6%上级补助收入11.53亿元;上年结余39.21亿元;调入资金0.06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7.1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75.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09亿元,完成预算的76.7%,增长27.1%;上解支出0.29亿元;调出资金4.6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70.5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0.87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9%,增长822.3%;上级补助收入46万元;上年结余0.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4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3亿元,完成预算的30.3%,下降30.3%;调出资金1.4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06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66.93亿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1.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增长0.6%;上年滚存结余75.5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2.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增长5.6%。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3.95亿元。

二、2024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市本级(含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0.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1亿元,转移性收入265.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6.1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4亿元,转移性支出193.73亿元。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14.68亿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13.5%,其中:税收收入28.61亿元,增长14.7%;非税收入26.3亿元,增长12.1%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9.91亿元,完成预算的78.5%;企业所得税3.38亿元,完成预算的88.5%;个人所得税0.63亿元,完成预算的64.7%;城市维护建设税4.2亿元,完成预算的76.8%;房产税1.59亿元,完成预算的142.8%;印花税2.26亿元,完成预算的117.5%;耕地占用税2.92亿元,完成预算的594.5%;契税1.28亿元,完成预算的84.7%等。部分税种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重点企业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平台经济企业退出等原因导致。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265.9亿元,下降1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和消化隐性债务的债券收入减少。转移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199.08亿元,比上年181.68亿元增加17.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9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1.6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49亿元。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财力部分已经统筹用于“三保”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有专项用途的部分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已经按规定安排用于指定项目。

2)下级上解收入4.39亿元,比上年3.93亿元增加0.46亿元。

3)上年结余收入11.42亿元,比上年16.78亿元减少5.36亿元。

4)调入资金3.56亿元,比上年增加2.37亿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15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41亿元。

5)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63亿元,比上年100.27亿元减少59.64亿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2亿元,比上年0.74亿元增加6.08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4亿元,完成预算的88.5%,增长16%。主要支出项目预算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3亿元,完成预算的91.3%;公共安全支出8.53亿元,完成预算的90.4%;教育支出12.95亿元,完成预算的89.9%;科学技术支出2.33亿元,完成预算的7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7亿元,完成预算的6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亿元,完成预算的92.9%;卫生健康支出24.5亿元,完成预算的97.7%;节能环保支出0.89亿元,完成预算的42.4%;城乡社区支出22.48亿元,完成预算的95.8%;农林水支出4.42亿元,完成预算的90.8%;交通运输支出1.75亿元,完成预算的88.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1亿元,完成预算的74.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1亿元,完成预算的86.1%;住房保障支出2.38亿元,完成预算的6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8亿元,完成预算的81.7%;债务付息支出5.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等。部分科目支出完成预算较低,主要是部分项目因前期工作准备不足、项目用地落实迟、项目暂停施工等原因导致项目进展较慢。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193.73亿元,下降2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解上级和一般债务还本减少。转移性支出主要项目情况:

1)补助下级支出142.33亿元,比上年增加5.43亿元,其中:补助钦南区24.67亿元,钦北区25.9亿元,浦北县35.89亿元,灵山县55.87亿元。(其中用市本级财力安排的补助下级支出为6.36亿元,与上年持平)

2)上解上级支出3.72亿元,比上年减少5.47亿元,主要是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上解支出5.34亿元在2023年结算,2024年无此项因素。

3)一般债务转贷支出32.49亿元,比上年增加9.77亿元。

4)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95亿元,比上年减少62.5亿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4亿元,比上年增加1.82亿元。

其他补充说明: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4年,市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2805万元,比预算数节约460万元,主要是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相关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5万元,比预算数节约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73万元、运行维护费1488万元),比预算数节约19万元;公务接待费769万元,比预算数节约351万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09亿元,年度执行中未动用,已全部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4年,市本级预算周转金9040万元,年度中总额没有变化。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3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7.34亿元,2024年动用6.82亿元,通过将未动支预备费、超收收入等补充6.24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6.76亿元,其中:市直4.44亿元,中马钦州产业园区2.32亿元。

与向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执行数相比,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减少0.33亿元,主要是与上下级结算对账后,上级补助收入、县区上解收入有所变化;总支出增加1.38亿元,主要是补助县区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1.97亿元,下降1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和消化隐性债务的债券收入减少。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52亿元,比上年21亿元增加25.52亿元,完成预算的72.5%,增长121.5%;上级补助收入11.53亿元,比上年3.54亿元增加7.99亿元;上解收入0.46亿元;上年结余16.28亿元,比上年10.11亿元增加6.1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7.18亿元,比上年172.3亿元减少75.12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58.89亿元,下降1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债务还本和债务转贷支出减少。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35亿元,比上年28.05亿元增加28.3亿元,完成预算的81.2%,增长100.9%;补助下级支出3.4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上解支出0.29亿元;调出资金2.15亿元,比上年1.07亿元增加1.0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33.45亿元,比上年49.64亿元减少16.1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3.22亿元,比上年108.39亿元减少45.1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08亿元。

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52亿元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83亿元,比上年16.51亿元增加26.32亿元,完成预算的71.3%,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出让收入不如预期;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25亿元,完成预算的88.3%;车辆通行费收入0.4亿元,完成预算的57.2%;污水处理费收入0.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29亿元,完成预算的93.2%

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35亿元中:城乡社区支出38.3亿元,完成预算的80.3%;交通运输支出0.38亿元,完成预算的82.8%;债务付息支出9.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债务发行费用及其他支出等8.22亿元,完成预算的69.9%,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因征拆、用地和项目涉及调整变更等问题影响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与向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执行数相比,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少4.36亿元,主要是经与上下级结算对账,债务转贷收入减少;总支出减少2.79亿元,主要是调出资金和债务转贷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9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0.1%,增长821.1%;上级补助收入46万元;上年结转4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4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7.8%,下降20.6%;补助下级支出46万元;调出资金1.4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4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16.44亿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下降4.7%;上年结余收入54.5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6.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增长4.2%。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0.15亿元。

(五)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决算情况。

2024年,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0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6亿元,完成预算的113%,增长15.9%;上级补助收入21.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93亿元;调入资金0.15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7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5亿元,完成预算的87.6%,增长52.2%;上解上级支出2.2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8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亿元。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0.7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17亿元,完成预算的73.9%,增长6.2%;上级补助收入6.6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12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7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2.7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亿元,完成预算的71.6%,增长10%;上解支出2.31亿元;调出资金0.1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0.1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98亿元。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发生数。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不单列,包含在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预算调整情况。

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依照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债务限额及其他相关政策变动等情况,对市本级2024年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33.2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45亿元、调入资金增加3.48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28.42亿元;相应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2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113.3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22.5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90.82亿元;相应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13.37亿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自治区核定我市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731.3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64.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67.31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496.7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58.1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38.64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23.06亿元(一般债务余额258.8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64.18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489.97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53.8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36.13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4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55.38亿元(其中市本级1.19亿元、县区54.19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平陆运河、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项目。

4.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2024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82.42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其中:市本级70.67亿元,县区11.75亿元。

5.政府债务还本情况。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84.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3.8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70.54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72.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8.9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63.22亿元。以上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6.政府债务付息情况。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9.4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7.27亿元,专项债券付息12.2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4.7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5.28亿元,专项债券付息9.45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7.未来政府债务到期情况。全市政府债务2025年到期本金34.53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61.19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21.32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83.7亿元、2029年到期本金25.25亿元、2030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497.7亿元。以上到期本金主要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债券项目专项收入和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8.政府债券项目实施绩效情况。定期对政府债券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依托信息化系统,加强后续跟踪问效,提高专项债券项目质量。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批次债券转贷额度挂钩,不断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范专项债券风险。2024年对2023年产业园区政府专项债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被抽样评价的13个项目中,评价结果为一等项目3个,占被评价项目的23.1%;二等项目8个,占被评价项目的61.5%;三等项目2个,占被评价项目的15.4%。自治区财政厅对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批次新增专项债券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对于资金绩效好的地区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于绩效差的地区或项目减少资金安排,以激励、引导各地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

(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抓早抓小,预算编制落实评在前。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单位申报项目支出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在开展部门预算编制业务培训时,同步邀请专家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实务培训;在审核预算时,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安排预算;在部门预算公开时,要求绩效目标同步公开,实现绩效目标公开100%全覆盖。

2.严格把关,绩效监控实行双保险。积极推动部门监控+财政重点监控双管齐下。组织各预算部门对项目绩效目标开展自行监控,实现部门监控100%全覆盖。有针对性地选择财政重点监控项目,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实现重点项目动态化管理。

3.科学考评,绩效评价做到多维度。组织各预算部门对项目和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将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同步公开,实现单位自评和自评结果公开100%全覆盖首次组织一级预算部门选取本部门重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实现部门评价100%全覆盖。提升财政重点评价效果,从追求的任务型评价向追求的实效型评价转变,针对性选取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大项目,重点评价项目实施效果和效益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政府决策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涉及财政领域的37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31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剩余问题将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和预算刚性约束、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持续加强跟踪检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等措施持续推进整改。

202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在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议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市审计局审计。

四、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24年,各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力落实国家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持续挖潜增收强实力,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年来,全市财政、税务及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抓统筹、强调度、促落实,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持续提升,财政实力再上新台阶。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90亿元、达到90.85亿元,增长7.4%,增速排全区第4位,连续8年增长,2020年以来先后突破60亿元、70亿元、80亿元、9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8.4亿元、增长10.9%,增速排全区第3位,自“十四五”以来连续4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3.3%,较去年提高1.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是通过健全机构机制抓财源。我市率先在全区成立市级财源建设发展中心,组建专业团队推进财源建设,集中精锐力量抓财源。常态化高位推进财源建设,建立完善市县财税部门财源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高频调度组织收入工作,加强市县区涉税信息共享,精准把握经济政策和发展趋势,及时解决收入堵点难点问题。二是通过实行清单管理抓财源。建立挖潜增收任务清单,对财源建设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尤其是在季度末、年末等关键节点,按天高频高效调度推进组织收入工作,努力坚决完成既定目标。三是通过强化收入征管抓财源。不断优化各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保障涉税信息安全高效交换,通过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实现入库税收超10亿元,其中平陆运河项目钦州段征收入库税费超8.4亿元;通过强化征管、盘活处置等方式挖潜非税收入超8亿元。四是通过支持做强产业壮财源。统筹用好增发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新增财政资金等各类资金,大力支持创新开展“百企入园”活动,支持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把政策“含金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税收增长提供有利支撑。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组合运用各种政策工具,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确保政策红利第一时间直达市场主体。五是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壮财源。优化完善争取上级资金工作方案,充分运用沿边临港产业园区等优势政策,持续完善储备项目库管理,围绕平陆运河、沿边临港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争取上级支持一批增后劲、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更加精准有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4年,全市争取各类上级资金352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达210亿元,增长13.5%,再创历史新高;争取政府债券资金达142亿元,不断增强全市重大战略财力保障。

(二)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聚焦自治区“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和市委“359”目标任务体系,认真抓好稳经济、促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持续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持续激发资金活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300亿元、达到313亿元,增长14.1%,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增速排全区第2位,连续14年增长,其中民生支出占比连续14年保持在80%以上,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服务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聚焦打造市场经营便利地,加力支持重大项目突破见效。筹措资金40.6亿元支持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重点支持港口基础设施、物流枢纽及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支持建成投运一批码头泊位,30万吨级超大型油轮首次达标停泊,龙门大桥建成通车。筹措资金13.45亿元支持平陆运河及配套项目建设,全力服务保障世纪工程平陆运河高质量建设。成功争取财政部同意以北部湾港为离境港的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扩围,启运港由1个增加至10个。二是聚焦建设广西工业强市,加力支持园区产业提升能级。筹措资金29.83亿元支持园区路网、电网、信息网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筹措资金2.3亿元支持恒逸、中伟等一批新兴产业项目建设,支持优质企业加快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转型升级,加快“工业强市”建设。钦州石化产业园在全国化工园区排名提升至第17位,比2023年提升了4位,连续12年入围“中国化工园区30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进入国家级经开区排名83位并获得自治区财政资金奖励。三是聚焦发挥财金联动效应,加力支持实体经济稳中向好。我市获评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获得中央奖励资金3000万元;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全国七个项目之一;完成全区首单城市商业银行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进一步丰富金融创新试点政策的便利应用场景;推动百菲乳业成功挂牌新三板。在全区“桂惠贷”投放金额减少近20%的情况下,我市投放金额和惠及户数实现“双增长”,其中投放金额142.6亿元,增长0.6%,惠及市场主体9422户,增长30.3%,创历史新高,直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7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新增发生额20亿元,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超0.4亿元。四是聚焦实施服务发展战略,推动第三产业提振发展。筹措资金1.42亿元重点助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特色产业培育,促进服务业发展壮大、提质增效。筹措资金1.26亿元支持开展电动自行车、家电等消费品领域以旧换新活动,合计拉动消费约8亿元,提振消费信心,“两新”政策效能加快释放;筹措资金0.45亿元支持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五是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力支持科技创新。坚持把科技支出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全市科技支出4.5亿元,增长17.4%,其中市本级和各县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比分别达到2%1%,占比均达到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2024年,推动全市新增2家自治区级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及1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新增14家钦州市技术创新中心,推动4家企业获得广西瞪羚企业认定,全市广西瞪羚企业达到12家,保有量创历史新高。

(三)加大重点投入稳基础,民生事业保障有力有效。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做好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实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教育、社保、医疗等涉及民生支出首次突破260亿元、达到261.3亿元,增长1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5%,连续14年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八成以上,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一是大力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落实财政资金48.73亿元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各项重点工作,同比增长3.2%。市本级及四个县区在全区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均获得A等,2024年获得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粮食生产激励等各类乡村振兴奖励资金1.44亿元。二是优先保障教育提质发展。全市教育支出73.21亿元,同比增长13%,有力支持各层次教育高质量发展。统筹资金7.9亿元,支持新建教育项目462个、续建项目289个,进一步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新增学位1.02万个,学位紧缺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筹措资金7.82亿元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提高教育资助精准度;筹措资金4.11亿元继续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孩子们的营养膳食水平。三是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1.66亿元,有力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助政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筹措资金21.97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40元提高到670元;筹措资金2.92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4元;筹集资金9.6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6元提高到166元;筹措资金2.61亿元助力解决我市贫困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让更多老百姓实现“安居梦”。四是扎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筹措资金3.3亿元用于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筹措资金1.34亿元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支持农村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筹措资金1.8亿元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提升北部湾海域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五是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筹措资金1.34亿元,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体育健身工程,支持平陆运河古龙窑文化旅游体育公园等项目建设,落实场馆免费开放政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和文化旅游活动。我市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评定的文化体育旅游品牌共有1342个,灵山县入选2024年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

(四)着力强化监管固底线,财政金融风险底线更加牢固。一年来,我们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一是基层“三保”底线兜实兜牢。严格落实“三保”保障责任,认真执行自治区关于“三保”支出进度监测预警规则,强化“三保”专户流入流出和余额监测管理,及时足额调入库款到“三保”专户,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市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二是债务风险稳妥化解。我市获列入财政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系统全国试运行地区,率先高质量完成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系统试运行工作全国试点任务,得到财政部表扬,并在全区会议上作先进经验交流发言,为全国推开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系统作出了钦州探索、创造了钦州经验。健全钦州市一揽子化债相关方案,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和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分类采取清理整合、兼并重组或市场化转型等措施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稳步化解债务本息。2024年全市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和预算安排资金等方式,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103.84亿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顺利完成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稳妥化解市本级债务风险的目标任务。三是财政支付风险有效管控。2024年全市共消化暂付款8.76亿元,顺利完成自治区提出的“达峰减降”要求以及自治区财政厅提出的“年末暂付款规模只减不增”的目标任务。钦南区率先完成财政部对财政暂付款余额占支出之和比重控制在5%以内的要求。四是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建立钦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我市率先在全区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纳入演练,工作经验获国家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国推广。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交易场所违规金融活动整治和“伪金交所”清理等,对非法金融活动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以实际行动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五)狠抓财政管理改革,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一年来,我们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聚焦零基预算改革、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推进力度,以改革促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有序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率先在全区高质量完成新一轮的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改革工作经验获全区推广。加快市管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市与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财政体制改革,优化园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激发园区发展活力。二是持续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推动零基预算改革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全覆盖,在优先足额保障基本“三保”和化解债务风险支出后,结合财力水平、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项目储备情况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审预算,提高支出效率和资金绩效。三是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自查自纠等工作,切实提升财会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履行会计管理和服务职能,高质量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等工作,不断推动会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升格建立市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联合广东省清远市财政局完成我市首个跨省远程异地评审项目试点,2024年全市采用远程异地评审的采购项目70个,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2024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32.0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1.05亿元,节约资金0.99亿元,节约率3.1%。持续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优化评审服务,2024年全市共完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956个,总接审108.31亿元,总审减13.94亿元,平均审减率为12.9%

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我市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保障了全市财政平稳运行,财政决算情况整体较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及意见得到了较好执行,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得到较好完成。但是,全市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压力仍然较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有提升空间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各级部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财政贡献

(一)持续培植巩固壮大财源,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谋划部署。坚持高位统筹推进财源建设,加强对财源建设工作的谋划部署,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的目标谋划推动落实,积极落实全市财源建设实施方案和平陆运河经济带财源建设工作方案,持续完善2025年全市财源挖潜增收工作方案,朝着既定目标加压奋进,全力推动综合财力实现历史新跨越。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健全市县财税部门财源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开展组织收入分析调度,及时解决收入堵点难点关键点问题,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抓财源的工作格局。切实强化收入征管。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深入企业开展纳税辅导,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健全综合治税机制,为强化税收稽查和征管提供信息支撑。切实加力向上争取。抢抓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聚焦两新”“两重等重点领域,牢牢把握上级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用好沿边临港产业园区政策,扎实做好政策研究和项目储备,提高争取资金支持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领域事业发展。

一是常态化落实过紧日子。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精准发力保障基本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久久为功,财政资金资源聚焦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等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精准发力。三是增强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围绕自治区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聚焦市委359目标任务体系,统筹各类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加大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投入保障,全力支持平陆运河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大力支持工业振兴,全力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支持向海图强,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深入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切实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资金支出,大力支持提振消费需求,不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三)持续筑牢财政金融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一是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切实履行“三保”保障主体责任,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求,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二是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全力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有效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财政债务风险可控。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三是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发挥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深入推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专项清理和整治,营造安全稳定金融环境。四是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持续抓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财务会计监督、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突出问题。

(四)持续强化财金联动,让金融活水畅通实体经济血脉。

一是力促金融运行指标持续增长。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增量的接续政策、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金企”对接、不断优化投融资环境等措施引导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落实“桂惠贷”政策。进一步推动“桂惠贷”贴息政策在保规模、调结构、增效率等方面发挥更好调控功能,紧紧围绕临港产业,加大产业链培育和支持,促进更多资源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三是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抢抓政府投资基金发展机遇,充分发挥钦州产业和区位资源优势,谋划我市绿色化工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入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支持,撬动社会资本紧紧围绕我市华谊、恒逸、中伟等化工及新材料优势产业的延链补链强链项目进行投资,培育重点财源企业,进一步夯实我市产业经济发展基础。

(五)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财政治理长效有力。

一是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积极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密切关注中央税费制度改革新动向,配合上级部署认真做好相关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完善市与城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财政体制改革,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零基预算改革应用,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各环节流程,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促进预算管理更加规范,推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三是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坚持以责定事、以事定效、以效定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深度融合,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四是加快推进金融领域改革。积极探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小微企业贷款接续支持机制、政策性农业保险信息化审核试点、放开小规模农保险种跨区域承保等普惠金融发展先进模式,通过优化财政金融政策传导机制,以财政资源撬动金融杠杆,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理清干的思路,提高干的本领,以更加积极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拿出最好的状态,干出最好的业绩,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钦州篇章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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