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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财农〔2018〕68号
各有关县区财政局:
为服务基层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和生态乡村工作,根据市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要求划拨2018年市领导“联镇包村”扶贫专项经费(第三批)的请示》(钦市扶移报〔2018〕23号),经研究,现下达你们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市领导联系点脱贫攻坚工作。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 “扶贫”相应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同时调减《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市财预〔2018〕1号)下达市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的市领导“联镇包村”扶贫经费140万元。
请严格按照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钦政办〔2017〕123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8年市本级市领导“联镇包村”扶贫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2018年市领导“联镇包村”扶贫专项经费(第三批)-联镇包村.xls
钦州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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