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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财农〔2016〕139号
钦北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财农
〔2016〕244号)精神,现将2017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指标收入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31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1305款“扶贫”相应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作为正式指标,2017年度预算执行中自治区只对未下达部分或需调整部分进行发文。有关市县要将自治区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17年部门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二、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412号)和财政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农〔2014〕272号)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三﹑请严格按照林业厅下达投资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并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对截留、克扣和挪用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2017年国有贫困林场财政扶贫资金分配表
钦州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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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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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统筹整合类资金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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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名称 |
功能分类科目 |
功能分类名称 |
金额 |
非贫困县 |
贫困县 |
备注 |
钦州市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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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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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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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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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 |
21305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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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胶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