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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31316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财政局成文日期:
标  题: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市财社〔2025〕48号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2025-06-23 17:20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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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社〔202562)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政府补助部分,收入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管理规定,此次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由市级国库统一拨付至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二、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职责,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各县区按规定落实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本级负担资金,及时足额将本级负担资金上解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附件: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钦州市财政局

2025620


附件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财政

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已提前下达


此次下达


其中:区直大学生财政补助

其中:区直大学生财政补助

市财政局(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22370.93


1001.69


钦州市合计

22370.93

203.4

1001.69

9.11

市本级小计

8042.17

203.4

360.1

9.11

钦南区

3295.96

203.4

147.58

9.11

钦北区

4595.31


205.76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

150.9


6.76


县级小计

14328.76


641.59


浦北县

5346.8


239.41


灵山县

8981.96


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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