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2343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 标 题: 钦州市财政局 钦州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财教〔2023〕16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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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职业学校,灵山县、浦北县财政局、教育局:
为保障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3〕137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详见附件)。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职业教育”相关项。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主要用于支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高职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中职学校新建和迁建、自治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行指委工作支持、高职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示范性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资源库、“1+X”证书奖补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方面。该项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和弥补其他项目资金缺口。
二、各县各校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县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自治区将适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绩效目标表
3.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绩效目标分解表
钦州市财政局 钦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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