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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2024-11-15 17:45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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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二十一次会议文件(之九

钦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书面)

  

——20241029日在市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李远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3年末,全市国有企业141户(一级企业),资产总额1886.26亿元,负债总额1064.5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821.74亿元,利润总额5.78亿元,资产负债率56.44%。

  市本级国有企业32户(一级企业),资产总额829.44亿元,负债总额470.37亿元,所有者权益359.07亿元,利润总额4.47亿元,资产负债率56.71%

  截至2023年末,县区国有企业109户(一级企业),资产总额1056.82亿元,负债总额594.1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62.67亿元,利润总额1.31亿元,资产负债率56.22%。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市国有金融企业3户,资产总额5.79亿元,负债总额0.56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总额5.2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23亿元,营业收入总额0.35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0.17亿元,资产负债率9.63%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1803户,资产总额463.62亿元,负债总额140.60亿元,净资产总额323.0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12.78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50.84亿元。

  截至2023年末,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79户,资产总额166.75亿元,负债总额58.45亿元,净资产总额108.3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0.25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36.5亿元。

  截至2023年末,县区行政事业单位1524户,资产总额296.87亿元,负债总额82.16亿元,净资产总额214.7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82.53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14.34亿元。

4.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市国家所有土地资源面积166276.15公顷,与上年持平,其中:耕地5280.59公顷,园地8808.53公顷,林地70939.90公顷,草地2017.42公顷,湿地21874.1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266.8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177.76公顷,水域24777.5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298.79公顷,其他用地1834.55公顷。已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31处,其中大型1处、中型4处、小型26处,已发现矿种46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的23种。无居民海岛288个。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方面

一是推动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拓展经营性业务,企业经济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督促指导市开投集团公司策划平陆运河沿线经济带相关经营性产业项目,积极拓展供应链、矿产资源开发、经营性物业、“海树商城”、云谷商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经营项目;指导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加快推进智汇谷科技园项目建设,持续拓展食材供应链业务、养殖合作业务、砂岩海砂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大沙井港、八寨沟等滨海旅游品牌建设力度。2023年两家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实现经营收入约85.02亿元同比增长2.76%;利润4.52亿元。

二是持续优化注入优质资产,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国有资产结构不断优化。指导市开投集团公司竞拍7宗共计约27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公司注入资产1.90亿元;整合犀牛脚盐场平山工区898亩土地实施农业及文旅合作开发综合农业项目,2023年营业额260多万元;利用三娘湾海滨浴场自有的48亩土地开展百香果合作种植销售业务;加强场馆、厂房等资产出租管理,出租率84%以上。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通过出租、出让、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开发等方式,有效盘活了钦州市人才创业基地项目、河东区兴桂惠民小区(一期)商铺项目、13号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钦州口岸生活用房项目等一批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

三是加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与融资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券商、融资租赁公司的沟通,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资产并购、债转股、专项债等新型债权融资业务,用足用好融资手段化解存量债务和到期债务,加强融资产品储备,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是推动市直国有企业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挥国有资本服务国家战略的“排头兵”作用。制定出台《钦州市支持市直国有企业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运营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促进西部陆海新通道港口扩能、通道畅通、物流提质、产业融合中的战略支撑作用,高质量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积极配合做好西部陆海新通道骨干工程——平陆运河项目(钦州段)建设,做好平陆运河地质勘察、征拆补偿、国有资产划转、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策划平陆运河沿线经济带相关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市第二水厂应急供水项目建设,保障主城区在平陆运河建设运行期间的供水安全。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为提高代偿补偿资金和业务补贴资金使用效率,市财政局组织研究《钦州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积极探索推动将年度业务补贴由直接拨付方式改为资本金注入方式,谋划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持续做大做强担保机构。

二是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补偿和业务补贴资金。积极落实支持政策,财政部门累计补偿钦州小微担保公司代偿补偿资金共计832.49万元,包括业务补贴600万元。其中,2023年拨付新增代偿补偿资金371.57万元,业务补贴200万元,进一步分担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风险。

  三是持续做大公司业务规模,企业抗风险能力有所提升。2023年底,钦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规模17.6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09%,担保金额放大到5.03倍,较去年同期增长23%;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保余额21885万元,担保金额放大到2.19倍,比上年同期增加111.45%;钦州市金海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贷余额6510.1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13%。

  四是积极探索开发新融资产品,培育业务新增长点。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公司新开发学校收费权质押产品,为民办教育机构(京华学校)担保的首笔贷款1000万元,积极推动解决民办教育机构资产的公益属性融资难题,同时,与农信社联合开发增额保产品,以抵押物进行二次抵押为主要反担保措施,为客户进行增额授信,以补充满足客户资金需求。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印发钦州市财政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建立“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财政部门综合统筹”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基层单位自我整改、主管部门督促检查、财政部门抽查指导”的强大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报告质量定期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各县区的资产管理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业务培训。

二是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印发了《钦州市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方案(钦市财资20233,对国有资产优化、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做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对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提出具体要求;对使用价值大、利用范围广的低效、闲置资产,积极推进跨部门、跨级次资产调剂。将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产化电脑替换下来的仍可使用的旧电脑一批无偿调拨给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乡镇中小学校使用;将自治区钦州方舱医院闲置的医疗设施设备和生活物资一批无偿调拨给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市直医疗机构使用。

  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落实,严格落实钦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预算安排、购置申请、经费批复、采购配备等管理规定。抓好编制管理,全市公务用车坚持“无编制不审批”,单位必须在核定编制内提出更新购置申请。经费管控,严格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管理,未纳入年度配备更新计划的,在年度内不再进行公务用车配备更新。2023年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实现只减不增。

 四是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一体化建设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进行基础信息完善、全面资产清查、系统数据比对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摸清各县区、各部门全口径国有资产家底,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情况、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完成数据录入修正,实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参加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培训班,针对资产管理融入预算一体化的意义、系统的实际操作、资产会计核算、新旧系统的有效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培训学习。

  4.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一是大力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市市县均完成了必备专题和选定专题研究成果。补充完善《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灵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浦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并于2023年6月底上报自治区审批。钦州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核心图层均已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并更新“一张图”。全力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按规范要求完成系统自评,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一张图”系统功能评定市级验收。

  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自2010年以来,全市获批立项增减挂钩项目共124个项目,获批实施总规模6.56万亩,预计获得周转指标6.56万亩,其中耕地3.79万亩。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市获批立项的124个增减挂钩项目已全部完成市级验收,其中已完成验收确认项目100个,验收确认新增农用地3.03万亩(按自治区最新调整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基准指导价15万元/亩估算,价值约45.51亿元)。

  三是全力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坚持土地要素按项目精准配置”的要求。截至2023年底,已落实钦州市外国语学校新校区、钦州市精神病医院扩建项目、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钦州段)等一大批急需落地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安排市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04.06公顷。全力争取将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清单,使用国家、自治区专项指标。截至2023年底,平陆运河工程等11个列入国家用地盘子的重点建设项目核销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354.42公顷。广西华谊新材料一体化基地等10个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核销自治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78.49公顷。

四是积极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改革印发《钦州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2023年全市已完成“标准地”出让24宗,“标准地”占比42.86%,超额完成我市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按“标准地”供应的比例不低于40%的任务。

5.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方面。

2023年6月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这是市人民政府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国有金融资产“家底”,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国有金融资产“明白账”。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积极督促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落实1250万元出资资金。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1250万元出资资金的通知》(钦市财金发〔2023〕35号),2023年底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已按要求将1250万元出资资金落实到位。

二是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市财政局组织研究《钦州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积极探索推动将年度业务补贴由直接拨付方式改为资本金注入方式,谋划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持续做大做强担保机构。

三是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补偿和业务补贴资金。积极落实支持政策,财政部门累计补偿钦州小微担保公司代偿补偿资金共计832.49万元,包括业务补贴600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2023年,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债务负担重,偿债压力巨大。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为钦州的城市建设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在钦州的落地实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也背负了较为沉重的债务负担。当前,国家金融宏观调控和监管的力度加大,造成企业融资偿债压力巨大。

二是国有金融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整体经营效益有待提高,企业风险控制能力有待加强受经济环境、市场变化等大环境的影响,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结束防控后,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的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在2022年底到期,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在2023年逐步暴露,经营风险加大

三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够到位。在资产置方面,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置国有资产的过程中,缺少民主科学的管理机制,在工作过程中容易出现决策失误,增加单位无效资产,造成资产浪费;资产处置方面,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理解不够到位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行为
  四是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我市发展需求存在巨大矛盾村庄规划编制未能全面铺开,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缺少规划依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难以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土地供应不足与闲置土地处置困难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

一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型升级。重点推动市属重点平台公司实施内部机构改革,优化组建专业团队,开展全员竞争上岗,深入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试行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健全以经营业绩为导向的全员考核和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推动企业持续深入地健全和完善平台企业内部市场化运营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经济活力;积极拓展经营业务,推动3家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加快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营主业,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是加大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力度。督促国有企业多渠道开展融资业务,确保项目建设和偿债资金来源有保障,确保及时偿债不出现违约事件。根据我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总方案要求,组织国有企业实施“砸锅卖铁”化债方案,逐步有序降低市本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继续抓好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督促国有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时期、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大检查,全面排查企业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局势稳定。加强国有企业环保监管,持续开展小董、大寺购销站屠宰废水运输至肉食购销分公司污水站和肉食购销分公司除臭设施建设。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加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探索出台金融企业负责人三年任期激励考核暂行办法,激励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避免为追求短期效应而盲目扩张出现经营风险,合理根据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分配薪酬。根据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合理设定绩效考核目标,不断优化绩效指标考核内容和形式。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公司制度体系,认真梳理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对制度运行中已经发生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特别是代偿追偿、核销及薪酬管理制度等。

二是逐步扩大资产经营规模。探索多途径逐步增加企业资本金。探索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实力。积极与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各县区协商支持金融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相关事项,同时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适时制订金融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等工作方案。

三是久久为功强化风险管控。认真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风险防控规章制度建设,并加强与合作银行机构联系,及时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扩大业务规模。督促金融企业持续跟踪推进项目的追偿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利益。改变单一化的清收人员上门清收渠道,加强与各地市国有金融企业交流,借鉴别的地市的优秀做法,探索诉讼催收外的商谈调解、仲裁、赋强公证等非诉途径,拓宽风险资产处置渠道,更快更有效的达到催收效果。

    (三)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大有资产盘活力度  

一是加强有资产使用管理。根据《行政业性有资产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规定,研究制定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资产使用管理规定,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审批,规范资产使用行为,确保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加强国有资产配置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机制,理顺资产配置预算审核流程。结合市场变化情况,研究修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专用设备配置标准,推动有资产配置专用标准体系建设。 

三是规范有资产处置行为。大对行政事业单位有资产处置制度制定、处置行为和处置收入收缴等检查力度监督各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处置有资产,不断规范资产处置审批程序,严防有资产流失。

四是加大有资产盘活力度组织开展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资产使用及盘活情况调研,摸清资产家底研究不同领域盘活资产的主要方式和措施。有资产盘活处置方案探索拓宽有资产盘活方式方法。研究我电子公物仓建设事宜,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剂、共享共用和处置力度。

    (四)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持续推进土地供应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部署,按期按质完成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的审查报批工作。力争在2024年12月底前将各县区重点镇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同时,按照应编急编的原则,对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的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有序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继续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和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工作。确保完成自治区2024年下达的村庄规划编制和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任务。加强对乡村规划师和村庄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起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继续推进广西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尽快完成试验区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批,逐步提高试验区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持续推进试验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工作。

加快土地供应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认真研判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原因,建立台账,全力处置。加大巡查力度,落实专岗专人,及时将项目开竣工情况等巡查记录上传监管系统;加强预警信息处置,及时处理约定开竣工违约、闲置待认定等土地开发利用违规违约预警信息,根据预警提醒企业按期开竣工,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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