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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文件(之十七)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6月24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远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国有金融企业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支柱。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018年6月30日,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是我们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钦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市国有金融企业实现集中管理,市财政局全力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积极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国有资产结构不断优化,运行效率不断提高。
一、基本情况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整体效益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全市国有金融企业共计3家,均为市本级国有金融企业,目前我市没有县区级国有金融企业。
1.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全市3家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6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3%、3.41%;负债总额0.46亿元,同比下降2.13%;资产负债率8.18%,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
从主要经营指标看,全市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2638.19万元、利润总额608.69万元、净利润301.12万元,分别同比下降3.17%(下降原因:为支持企业抵御疫情冲击,出台支持政策导致担保费收入有所下降)、下降63.88%(下降原因:未剔除2021年金海湾小贷公司收回以前年度不良贷款形成较高利润的不可比因素)、下降77.15%(下降原因:未剔除2021年金海湾小贷公司收回以前年度不良贷款形成较高利润的不可比因素)。实际上交税费436.72万元,同比增长3.86%。
2.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2022年,我市国有金融企业资产平均保值增值率为100.95%。按企业性质分,政策类公司100.62%、商业类公司101.12%;按行业分,银行类100.92%,担保类100.97%。
(二)国有金融改革及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情况
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市积极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工作,我市3家国有金融企业均由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3家国有金融企业分别是:钦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微担保公司)、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担保公司)、钦州市金海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湾小贷公司)。目前,滨海担保公司及金海湾小贷公司还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构成、财务人事、办公地点具有统一性,因此两家公司部分管理情况合并汇报。
1.制度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2019年5月25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着力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指导财政部门印发《钦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钦市财金发〔2019〕9号),出台《钦州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方案》(钦市财金发〔2020〕41号),积极做好3家公司股权划转、工商变更登记、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2.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市政府授权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我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推动3家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顺利完成划转管理工作。小微担保公司已于2019年9月,将市国资委90%(2019年广西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占股10%)股权变更到市财政局;金海湾小贷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将原股东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到市财政局;滨海担保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将原股东钦州市滨海新城置业集团公司100%股权变更到市财政局。
3.优化资本布局。我市3家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业务布局根据市场融资需求,着力从不同角度解决地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目前3家企业性质分别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其中担保公司以政府引导为主,商业配合为辅的方向发展,以满足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需求。
4.完成国有产权登记工作。2020年12月,市财政局聘请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金海湾小贷公司、滨海担保公司开展了清产核资,详细审核了不良担保贷款、逾期贷款的情况,并专题研究确认产权归属。2020年6月,小微担保公司完成国有产权登记工作;2021年9月,滨海担保公司、金海湾小贷公司完成国有产权登记工作。
5.建立完善企业薪酬分配机制和健全企业绩效管理。一是出台《钦州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钦市财金发〔2021〕81号)《钦州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钦市财金发〔2021〕83号)等文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更好地适应当前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二是严格绩效管理。从2020年起,市财政局每年组织对小微担保公司开展绩效考核和薪酬考核工作,结合自治区和我市任务目标内容,印发绩效考核方案。金海湾小贷公司、滨海担保公司由于2020年末才完成股权变更,从2021年起对其下达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考核内容主要从党建、业务能力、德能勤廉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量化考核分数确定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公司职工工资总额和负责人薪酬的核定结果相挂钩,以提高各项工作质量和效率。
6.加强金融企业监督管理。加强金融企业各项基础管理,夯实管理工作基础,不断强化金融企业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规定,每季度末编报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和每年初编制上年度年度决算,分析研判金融企业运营状况,规范地方金融企业财务行为,防范地方金融企业财务风险,促进地方金融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开展产权登记。严格执行《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年组织开展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切实做到“应登尽登”,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国有金融资本变动与分布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认真开展年度地方金融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及时做好财务决算编审和报表,在完成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后,充分利用决算数据,认真进行加工整理和深入分析,提供清晰、直观的决算分析资料。
7.依法行使股东职责。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制定印发《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程>的通知》(钦市财金发〔2021〕14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州市金海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的通知》(钦市财金发〔2021〕15号),明确重大事项的权责划分等。2022年,同意小微担保公司向广西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申请股权投资,签订《增资协议书》,并按《增资协议书》相关内容修改《公司章程》,认真做好公司章程变更有关事项。根据公司法和人事管理规定,通过面试、考核等流程,依法依规选派股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配合公司2022年向社会面公开招聘公司业务骨干人员13人,不断提升干部素质,改善工作作风,激励干部职工担当有为。目前,小微担保公司现有职工人员29人,滨海担保公司和金海湾小贷公司现有职工人员20人。
(三)企业资本金出资及国有金融资本投向、布局情况
1.企业资本金出资情况
小微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为32000万元,其中钦州市财政局出资额为27000万元,占股84.375%,广西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出资额5000万元,占股15.625%。滨海担保公司、金海湾小贷公司均由市财政局全额出资,滨海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金海湾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为6400万元。
2.国有金融资本投向、布局情况
全市3家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本金主要存放在银行,作为银行存款或者存出担保保证金或者发放贷款,截至2022年末,3家国有金融企业银行存款余额34535.15万元,存出保证金余额7515.17万元,其他流动资产4000万元,发放贷款余额7010.21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其中:
(1)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主要存放在银行,作为银行存款或者存出担保保证金,截至2022年末,银行存款余额28020.50万元,存出保证金余额6720.17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
(2)滨海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主要存放在银行,作为银行存款或者存出担保保证金,其中银行存款余额4711.47万元,存出保证金余额795万元,其他流动资产4000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
(3)金海湾小贷公司国有资本金主要存放在银行,作为银行存款或者发放贷款,其中银行存款余额1803.18万元,发放贷款余额7010.21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
(四)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
我市认真贯彻《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国有金融资产处置管理,制定国有资产处置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处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企业未发生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处置
截至2022年末,3家金融企业未发生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处置。
2.企业未向出资人分配收益
小微担保公司2022年公司资产总额37315.02万元,负债总额2619.96万元(其中计提担保准备金2163.8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4695.06万元,实现业务收入1746.21万元,净利润205.15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0.62%,较好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滨海担保公司2022年公司资产总额为10912.98万元,负债总额为495.8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417.09万元,实现业务收入623.47万元,同比增长98.24%(2021年银行未授信,2022年业务规模扩大),净利润为36.64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1.35%,较好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金海湾小贷公司2022年公司资产总额为7944.88万元,负债总额为1461.99万元(含钦州市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所有者权益为6482.89万元,实现业务收入268.51万元,同比下降34.18%(2021年度收回以前年度的不良资产较多),净利润为59.33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0.92%,较好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截至2022年末,3家金融企业未向出资人分配收益。主要原因是:
(1)小微担保公司是国有资本为主导、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特定服务对象、为实现政府行业发展目标而设立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定位为准公益性,同时股东广西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未提出分红要求,加上近年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代偿风险逐年增大,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用于担保赔付,提高公司偿付能力,因此近两年公司国有资本收益暂不做分配。
(2)滨海担保公司、金海湾小贷公司由于股权变更审批及出资人变更登记备案的手续需要完善,2021年两家公司工作重心主要放在变更出资人相关手续及项目追偿方面。由于工商变更要求的手续复杂,需要按照《公司法》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结构进行调整,同时要进行《公司章程》的变更,并进行董监高人员任命企业下属企业,变更到市财政局作为出资人的国有独资企业。滨海担保公司、金海湾小贷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4月28日取得了新营业执照后,公司业务才正常开展,2022年公司业务开展尚在起步阶段,近两年的合并净利润扣除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净利润均不足100万元,因此免缴国有资本收益。
(五)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情况
2022年,我市金融企业无在境外投资情况。
(六)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市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薪改政策,加强考核薪酬管理。根据《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2021年起,我市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金融企业根据市财政局核定的上年薪酬结果及时制定负责人薪酬清算方案,并将清算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2022年我市财政部门已及时核定3家金融企业2021年薪酬结果,并将清算结果做好备案。
(七)各项经济调控措施对企业的影响的分析
一是受疫情管控政策影响,我市金融企业业务拓展的深广度受限,业务开展的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不同程度存在企业规模小、资本实力不强、网点布局不全、运行效益不佳、创新活力不足等问题,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二是助企纾困政策出台,减免担保费导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营业收入减少,在代偿风险增加的情况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面临较大压力。
(八)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不断提高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效率,增强国有金融企业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各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大力推广“见贷即保”“见保即贷”等合作模式。推出“三农保”“运输车贷保”“善担贷”等创新业务,采取批量化审批的方式,着力提高客户担保贷款的获得率。2022年新增发生户数585户,担保业务发生额为12.84亿元,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绩效考核任务的128.13%;在保户数677户,在保金额14.24亿元。同时,针对县区企业融资难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下沉县域,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流向县区企业,小微担保公司正在筹备灵山办事处,安排驻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
二是2022年以来陆续出台了《关于降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钦保发〔2022〕2号)、《关于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钦保发〔2022〕13号)等政府性融资担保降费政策,对2022年3月28日—12月31日发生的业务实行降费,对单户担保项目融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收取的年担保费由现行的0.8%降低为0.6%(含0.2%再担保费),对单户担保项目融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收取的年担保费由现行的1.0%降低为0.8%(含0.2%再担保费),年化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为0.71%,同比下降0.16%,全年共减免担保费574万元。真正为“三农”及小微企业纾难解困。
(九)不良资产总额占资产总额比率及风控管理情况
我市严格督促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防范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积极做好风险防控化解处置工作。一是严格规范金融业务经营风险,提高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贯彻执行好财务监测、产权登记等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管和评价体系,防范国有金融资产流失。二是强化国有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提升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建立健全自身风险防控机制。
1.不良率控制在合理范围。2022年,3家金融企业能坚持审慎经营,加强风险管控化解处置工作,金融风险总体可控。
(1)2022年,小微担保公司政府性融资担保放大倍数4.10%,较上年下降0.18%,代偿率1.88%,较上年下降0.59个百分点,有效控制风险;截至2022年末,公司不良资产总额为0。
(2)滨海担保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代偿,因历史遗留原因,公司不良资产总额为1732.77万元,不良资产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率为15.88%。
(3)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资本充足率101.28%,流动性覆盖率301%,较上年均有所上升,小额贷款公司2022年度未出现不良贷款。因历史遗留原因,公司不良资产总额为2081.26万元,不良资产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率为26.19%。
2.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是加强管理控制。督促国有企业提高风险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及处置能力。从严落实各项风险及保后管理工作,继续坚持做好项目前期风险识别、分析、控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后期风险的预警及处置能力。二是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市财政局于2021年12月24日印发了《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钦州市融资担保机构不良资产联合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暂行)的通知》,有序推进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稳妥化解业务风险和不良资产处置。三是提升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2022年,市财政局同意广西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增资额2000入股小微担保公司,不断充实国有金融企业资本实力,及时化解流动性风险。四是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运作机制,落实代偿补偿和业务补贴。出台补助政策以来至2022年末,财政部门累计补偿小微担保公司代偿补偿资金共计460.92万元,业务补贴共计400万元。
(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1.小微担保公司业务规模扩张迅速,不良率控制得当。自2018年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以来,小微担保公司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量增面扩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累计为866户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35.72亿元,担保业务规模迅速上升,在保余额由2018年0.86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12.84亿元,业务增长近14倍,而2018—2022的代偿率分别为0%、0%、0.01%、2.47%、1.88%,均远低于5%的监管指标,有力保障企业持续稳定的运行,同时,为下一步企业做大做强打好坚实基础,切实提升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2.金海湾小贷公司不良项目处置成效明显。金海湾小贷公司划转到财政部门管理前,因项目逾期累计形成不良资产金额共计2800万元,仅追回115.66万元,余额2684.34万元,资产不良率高达44.2%;划转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开展9490万元的业务,均未发生不良情况,且妥善处置存量不良资产,成功追回603.07万元,余额降至2081.27万元,资产不良率为26.2%,不良率下降近一半,及时挽回公司经营损失。并且已初步将1326.65万元不良处置手续办理完毕,预计2023年上半年可完成处置收回。若成功实现,不良资产余额下降至854.62万元,资产不良率有望降至10%以下。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及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面对外部环境压力和自身发展原因,仍存在不足。
(一)企业管理体制有待完善。一是部门职责需进一步完善。各金融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及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容易出现监管盲区。二是薪酬管理制度需进一步优化。目前,金融企业与普通国有企业经营业务存在较大差异,应根据业务规模及服务经济发展贡献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金融企业薪酬结构。
(二)企业管理人才缺乏、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我市国有金融企业熟悉市场营运的经营管理人才不足,拓展经营性项目选择的商业模式可操作性有待增强、开发项目市场化营运手段及对项目经营风险预判和堵塞经营漏洞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政府性融资担风险逐渐显现。部分担保机构借助各类风险缓释渠道,代偿风险未充分暴露等,金融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艰巨。同时,风险化解及催收经验不足,法院受理慢执行慢、抵押物处置拍卖存在敞口等因素叠加影响,风险化解及催收效果欠佳。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 • 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等精神,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抓好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狠抓党建,加强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金融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党委(党组)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规则,把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选任和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构筑防范地方国有金融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
(二)加强管理,夯实金融资本管理基础。财政部门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认真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厘清政府与企业职责边界,准确把握好管理边界,确保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不缺位、不越位。积极做好财务监管、产权登记、评估监管等基础管理工作,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探索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做强做优做大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
(三)健全机制,筑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基础。充分认识到建立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情况全口径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具体举措、是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全面摸清家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金融资产的“明白账”,提高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规范和改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国有金融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提质增效,政府融资担保要增量扩面稳经营。指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合理扩大业务规模,支持创新融资担保产品。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县域服务能力,提高县域业务占比,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流向县域企业,积极支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同时加强工作指导,优化代偿补偿机制,强化政策性业务补贴,提高市级融资担保机构的可持续服务能力。
(五)防范风险,强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确保金融运行总体平稳、风险可控;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评估和问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充分挖掘企业现有人才队伍能力,把能力突出的人才放到关键岗位,让怀才者有发挥平台。推进企业通过举办培训、聘请专家到企业专业辅导等方式,培育一批高素质、年轻化、符合市场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大力支持企业采取灵活措施吸引人才,探索推进职业经理人团队选聘,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具有竞争力的人才薪酬分配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钦州市人民政府向钦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建立后,钦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充分体现了钦州市人大对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的高度重视。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全力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2022年度钦州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表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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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钦州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表 | ||||||||||
|
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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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
国有资本总额 |
营业收入总额 |
利润总额 |
实缴税金总额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总额 |
金融企业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实收资本×净资产(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
全市 |
56172.88 |
4577.84 |
51595.04 |
51595.04 |
48400 |
2638.19 |
608.69 |
436.72 |
301.12 |
51595.04 |
|
小微担保公司 |
37315.02 |
2619.96 |
34695.06 |
34695.06 |
32000 |
1746.21 |
494.84 |
367.14 |
205.15 |
34695.06 |
|
滨海担保公司 |
10912.98 |
495.89 |
10417.09 |
10417.09 |
10000 |
623.47 |
48.86 |
12.46 |
36.64 |
10417.09 |
|
金海湾 小贷公司 |
7944.88 |
1461.99 |
6482.89 |
6482.89 |
6400 |
268.51 |
64.99 |
57.12 |
59.33 |
6482.89 |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