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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151户(一级企业),资产总额1536.77亿元,同比增长65.28%;负债总额 891.41亿元,同比增长65.42%;国有资本权益总额618.68亿元,同比增长62.89%;资产负债率58.01%,同比增长0.05%。
市直国有企业37户(一级企业),资产总额767.28亿元,同比增长7.52%;负债总额440.11亿元,同比增长1.54%;国有资本权益总额314.82亿元,同比增长16.73%;资产负债率57.36%,同比下降3.38%。
县区国有企业114户(一级企业),资产总额769.49亿元,同比增长255.93%;负债总额451.30亿元,同比增长327.94%;国有资本权益总额303.86亿元,同比增长175.91%;资产负债率58.65%,同比增长9.87%。其中: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国有企业4户(一级企业),资产总额516.63亿元,同比增长18.86%;负债总额333.43亿元,同比增长23.07%;国有资本权益总额171.03亿元,同比增长12.68%;资产负债率64.54%,同比增长2.21%。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1年末,全市国有金融企业3户,资产总额5.46亿元,同比增长5.20%;负债总额0.47亿元,同比增长30.56%;所有者权益总额4.99亿元,同比增长3.31%;资产负债率8.61%,同比增长1.67%。
2021年县区没有国有金融企业。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1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1792户,资产总额449.35亿元,同比增长13.67%;负债总额112.86亿元,同比增长19.35%;净资产总额336.49亿元,同比增长11.88%。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10.55亿元,同比下降3.73%;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38.80亿元,同比增长20.79%。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70户,资产总额153.47亿元,同比增长2.63%;负债总额45.41亿元,同比增长31.43%;净资产总额108.06亿元,同比下降6.02%。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7.21亿元,同比下降23.5%;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6.25亿元,同比增长10.78%。
县区行政事业单位1522户,资产总额295.88亿元,同比增长20.34%;负债总额67.46亿元,同比增长12.41%;净资产总额228.43亿元,同比增长22.96%。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83.34亿元,同比增长5.15%;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12.55亿元,同比增长27.63%。
4.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1年末,全市(含国有和集体所有)土地资源总面积1089885.07公顷。其中国有土地资源面积165942.31公顷,占15.23%,主要构成:耕地4995.20公顷,园地9033.90公顷,林地71490.79公顷,草地1980.60公顷,湿地22074.2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648.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887.6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266.13公顷,水域24854.91公顷,其他用地1710.48公顷。已探明资源储量矿床及矿点118处,其中大型2处、中型3处、小型及以下规模113处;已发现矿种46种,其中探明资源储量的23种。海域面积187900公顷。
截至2021年末,全市获批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为11294.17公顷,已供应9578.98公顷。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559.85公顷,用地存量为1715.19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方面。
一是推动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我市的国有资本投向、布局主要围绕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开展,以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为着力点,大力实施国有资本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积极推进将矿山开采、海洋养殖、中小学食堂食材集采集配、房地产开发、股权投资、港区增配电网、海砂开发、码头开发建设等业务注入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有序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二是注入优质资产,提升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抗风险能力。组织市开投集团公司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分别认购桂林银行、北部湾银行的股权,增加企业优质股权投资优化资产结构的同时获取区域性银行对企业新增授信支持。向市开投集团公司注入价值26亿元的经营性房产,支持市开投集团公司购入价值19.8亿元的土地1680亩、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购入价值1.5亿元的土地83.5亩。2021年市开投集团公司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下降至57.19%和57.04%,企业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有效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提升企业经营活力,大力发展主营业务。以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为抓手,在监管的4户一级企业和20户各级子企业中全部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内部机构改革重组,优化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实行全员竞争上岗,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企业经营活力和效率。指导监管企业聚焦主业,发展壮大供应链贸易、房地产、股权投资等主营业务。2021年监管企业资产718亿元、营业收入35亿元、利润总额6.7亿元,与2020年同比分别增长3.6%、52.2%、8.1%。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宏观经济环境不佳的情况下,企业经营持续向好发展。
四是深化机制改革,凸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市国资委指导国有企业实施公司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21年市本级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市国资委监管的24家各级企业将党的全面领导写入公司章程,100%建立完善了党组织前置研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董事会;大力推进监管企业及各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全部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在市宏通资产公司、市国欣百货公司开展外部董事占多数配备试点。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出台《钦州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方案》(钦市财金发〔2020〕41号),市财政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截至2021年底已将钦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钦州市金海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纳入统一管理。建立完善企业薪酬分配机制和健全企业绩效管理,出台《钦州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钦市财金发〔2021〕81号)等文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更好地适应当前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及时做好财务决算报表,充分利用财务决算数据,加强国有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风险监管。加强债务管理控制,从严落实各项风险及保后管理工作,继续坚持做好项目前期风险识别、分析、控制的同时,严格执行反担保措施的落实监督及核保工作,进一步加强后期风险的预警及处置能力。出台《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钦州市融资担保机构不良资产联合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暂行)的通知》(钦市财〔2021〕31号),有序推进融资担保机构稳妥化解业务风险和不良资产处置,持续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薄弱领域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
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政金企融资联动机制,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持续推动融资业务开展,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钦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保金额14.08亿元。2021年全市共有7080家企业注册为平台用户,共发放贷款金额139.02亿元。落实普惠金融政策,2021年全市分配下达2021年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47.91万元;分配下达2020年度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206.62万元;拨付2021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许商品贷款贴息资金815.85万元。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2021年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661万元,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风险保障。推动建立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资金”难题。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已落实到位专项转贷资金1900万元,累计开展转贷资金3000万元。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印发《钦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钦市财资〔2021〕1号),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组织专门力量、抽出专门时间开展工作。狠抓落实,建立审核机制。建立“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财政部门综合统筹”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基层单位自我整改、主管部门督促检查、财政部门抽查指导”的强大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报告质量。定期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各县区的资产管理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国有资产报告编制、资产管理报表系统操作使用等。
二是组织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成立钦州市公路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1年钦州市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钦交发〔2021〕95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公路资产家底。进一步明晰公路资产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和入账主体,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公路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公路资产动态管理机制。2021年全市公路里程同比增加1527.33公里,账面价值81.95亿元,同比增长72.96%。
三是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时印发《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钦市财资〔2021〕2号),积极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培训会,建立QQ、微信工作群等学习交流平台,宣传《条例》等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及时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是开展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转固工作成效显著。印发《钦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财资〔2021〕3号),部署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在建工程转固情况专项摸底核查。经统计,全市共有72个部门、204个行政事业单位账面有在建工程项目2660个,账面价值815044.96万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已交付使用类在建工程已完成整改的项目1602个,账面价值490285.48万元。
4.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一是统筹编制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钦政办〔2019〕56号)要求,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专题研究,完成了现行规划实施评估等6个国土空间规划必备专题研究成果,并通过了自治区组织的专家评审;完成了区域协同与战略定位研究等9个选定专题研究成果,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
二是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因地制宜,切实加快土地整治和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实施工作。通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培肥等方式实现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全市完成45个开垦、旱改水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涉及耕地数量51.60公顷、水田规模518.76公顷、粮食产能214.55万公斤。统筹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在市域内调剂仍难以满足需要的,积极通过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购买或申请有偿调剂方式解决。2021年全市共落实41个非农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全力做好土地供应工作。出台《钦州市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钦政办〔2021〕41号)及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盘活存量土地成效显著,全市共供应土地642宗,供地面积1359.72公顷。全市供应土地2598.74公顷,盘活存量土地1354.06公顷,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52.44公顷,处置闲置土地69.65公顷,超额完成“增存挂钩”工作任务。
5.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方面。
(1)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落实管理制度,实现全口径报告。完善管理配套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资产报告职责分工。
(2)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3)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一是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取得新进展。二是完善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实行全员业绩考核制度。三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和优质资产注入市属重点企业。四是推动平台公司改革重组,实施国有资本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培育和壮大产业链,培育和发展新产业。五是注重培养和引进经营型人才,提升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指导督促监管企业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制定了全员竞争上岗、内部薪酬管理等配套方案,同时组建以市场效益为导向的经营团队、以成本节约为导向的管理团队、以服务管理为导向的保障团队。
(4)进一步强化金融企业监管力度。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风险监管,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普惠金融政策,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5)进一步促进自然资源有效开发利用。统筹编制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因地制宜,加快土地整治和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实施工作,统筹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全力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2021年,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国有企业主营业务不突出,经营管理人才缺乏
一是国有企业主营业务不突出。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后,努力拓展经营项目、积极培育主营业务、优势业务,但由于总体上缺乏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机制,自主经营意识不足,因此目前企业主营业务、优势业务仍不突出,企业自主经营利润占比仍较小。
二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目前,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储备项目建设专业人才较多,熟悉市场营运的经营管理人才严重不足,以致拓展经营性项目选择的商业模式可操作性不强、开发项目缺乏市场化营运手段、欠缺对项目经营风险预判和堵塞经营漏洞的能力。
(二)国有金融企业规模较小,整体经营效益不佳
国有金融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整体经营效益不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有待提高。个别企业风险控制能力不强,虽在可控范围内,但仍需高度重视。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拓展的深广度受限,业务开展的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
(三)国有资产基础工作亟待加强,核算制度还有待完善。
一是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亟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已停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长期积压不处置。主要表现在已超过规定可更新年限多年、且不能继续使用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办公家具长期积压,不处置不销账;已拆除的房屋、建筑物不处置不销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更新不及时。如某些单位账面资产发生变化,未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或核销相应的资产卡片,造成“账卡不符”。主要原因在于单位财务会计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缺乏沟通、协调。
二是国有资产核算制度还有待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化核算工作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全区仅在部分市县开展试点,尚未全面铺开,价值总量难以体现。
(四)耕地保护面临巨大压力,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足
一是土地供应不足与闲置土地处置困难并存。因持续受疫情影响等原因,我市土地供应较为困难,土地市场不活跃,导致盘活存量土地进度缓慢,无法及时将存量土地加以开发利用,影响土地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也阻碍了我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推进。
二是耕地占补平衡压力较大。耕地撂荒、“非农化”、“非粮化”等导致大量耕地流失,耕地保护形势较严峻。因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尤其是能开垦或改造为水田的资源紧缺。部分土地承包户长期外出务工,后续种植意愿不强,社会资本三年管护期过后有发生耕地转为林地、园地以及耕地撂荒的可能。
三是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足。据测算,全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约为114平方公里,根据划定规则,全市城镇开发边界最大不能超过216.53平方公里,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不能超过49.96平方公里。目前,我市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重点园区很多,平陆运河沿线也需要保障一系列重大项目的空间布局,按照国家的划定规则将难以满足我市城镇发展的空间布局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
一是帮扶纾困,助力企业平稳生产经营。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指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梳理分析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经营发展不利因素,积极争取更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资源,协助企业努力破解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融资等方面困难,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促企业平稳生产经营。
二是改革创新,加快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逐项落实改革任务,确保2022年顺利完成改革目标任务。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经营机制、创新发展体系等举措,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不断做强做优做实。
三是落实政策,促进企业重点项目落地见效。落实《钦州市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现金流建设激励考核方案》,拓展和提升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的经营发展和增强现金流建设,引导市开投集团公司、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
四是激发活力,强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挖掘企业现有人才队伍能力,把能力突出的人才放到关键岗位,让怀才者有发挥平台。推进企业通过送出去培训、聘请专家到企业专业辅导等方式,培育一批高素质、年轻化、符合市场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大力支持企业采取灵活措施吸引人才,积极推进职业经理人团队选聘,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具有竞争力的人才薪酬分配机制。
五是拓宽渠道,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研究推进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提升AA+主体信用评级工作,争取实现1家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实现AA+主体信用评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企业加强与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探索更多适合我市重点企业的融资产品,争取通过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窗口产品等途径融资,确保项目建设和偿债资金来源有保障,守牢不发生偿债违约事件的底线。
(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
一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本级政府授权,统筹推进各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企业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基础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履行好地方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
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财政部门通过奖励、补助、资本金注入以及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支持国有金融企业健康发展,引导金融资源大力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深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
一是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财政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责,厘清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管理边界。畅通沟通渠道,建立数据共用共享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二是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深入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研究建立健全部门间资产尤其是大型设备的共用共享机制,提升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配置成本,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
三是强化部门和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实现“把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主管部门资产处置权限,进一步调动部门和单位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资产管理效率。督促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建立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衔接,提升管理效能,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四)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加强耕地保护力度
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北钦防一体化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研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划定。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统筹用好自治区的优先用地保障政策,有效使用国家、自治区层面的用地指标。统筹安排好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积极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是持续加强耕地保护力度。加大新增耕地项目实施力度,推进土地整治和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的立项和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新增耕地补充和旱改水任务。加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创新低效园地、残次林地改造,盐碱地、滩涂改造水田(海水稻)等途径增加补充耕地指标。加强全市耕地指标调剂管理,继续促进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统筹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全面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设问题,合理保障农村群众建房需求。
三是坚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尽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提高供地率。进一步用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快推进释放农村利用价值低的土地,争取更多的项目通过验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采取措施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杜绝耕地撂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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