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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开展广西审计促发展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桂审委办〔2022〕77号)精神,经我局党组研究,推荐钦州市财政局申报广西审计促发展突出贡献集体。现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10月19日-2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0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通信地址:钦州市银河街125号,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5099;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具体公示见附件。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钦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一、广西审计促发展突出贡献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纪律严明,近3年来所在部门干部未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在推进审计服务广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走在全国、全区前列的;
2.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中成效显著;
3.积极探索现代内部审计监督模式,在促进部门、单位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治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4.创新内部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与审计机关形成监督合力,助力提升监督整体效能;
5.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以有力有效的整改推动严肃财经纪律、重大政策落实落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的等工作,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显著成效的;
6.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建立健全监督贯通机制,拓宽审计监督范围,深化审计监督层次,提升审计监督合力,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为促进审计作用发挥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钦州市财政局,钦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
三、钦州市财政局主要事迹
近年来,钦州市财政局在自治区和钦州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各级审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全面履行财政职责,多举措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一是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对审计整改事项制定整改方案,提交局班子会研究部署,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实行清单化管理,“一报告一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分工,根据审计建议找对策、想办法,逐项整改销号;三是整改措施和整改报告充分征求审计部门意见,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成效得到明显提升。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