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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市委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市委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市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市党的建设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负责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工作。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完成市委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党员教育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队伍建设,制定全市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和计划。
(2)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管理、基础保障、资源建设、检查评估等。
(3)负责全市党员学习教育教学资源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开发建设等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建设。
(4)负责市级党员教育平台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开发建设、维护管理等。
(5)负责市委组织部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编报组工信息。
(6)负责党的建设理论、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和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重大课题研究,做好课题研究的组织协调,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7)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规划建设。
(8)完成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组织部本级有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市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市党员教育中心。
(1)市委组织部共设15个科室。具体是:办公室(信息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室)、干部一科(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干部教育科、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办公室)、组织一科(市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二科(市委组织员办公室)、组织三科、组织四科、人才工作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员一科、公务员二科。
(2)市党员教育中心共设5个科室。具体是:党员教育一科、党员教育二科、党员教育三科、党员教育四科、党员教育五科。
第二部分:市委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市委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665.62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273.37万元,下降66.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经费、城市社区党建工作项目经费、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项目经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补贴项目经费、村干部待遇增资部分项目经费等6个公共专项列入不再纳入我部预算。2025年支出总预算1665.62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3273.37万元,下降66.28%。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665.62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273.37万元,下降66.2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5.62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273.37万元,下降66.28%,。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经费、城市社区党建工作项目经费、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项目经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补贴项目经费、村干部待遇增资部分项目经费等6个公共专项列入不再纳入我部预算。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66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41%,同比增加20.98万元,增长2.17%;项目支出67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59%,同比减少3294.35万元,下降82.9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41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22%,同比减少1425.89万元,下降50.1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95.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5%,同比减少39.15万元,下降29.0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6.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增加2.24万元,增长4.12%。
(4)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9%,同比减少1800.97万元,增长98.91%。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4%,同比减少9.6万元,下降11.4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89.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41%,同比增加20.98万元,增长2.1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15.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37%,同比增加26.4万元,增长3.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6.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78%,同比增加8.15万元,增长5.1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85%,同比减少13.56万元,下降61.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7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59%,同比减少3294.35万元,下降82.9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1.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91%,同比减少47.24万元,下降22.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14.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6.09%,同比减少177.06万元,下降25.60%。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6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89.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76.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76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6.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部机关、市党员教育中心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干部、党建、人才、公务员、党员教育等工作项目支出。
3.公务员事务13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公务员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项目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6.行政单位医疗33.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2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为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计缴的医疗补助。
8.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9.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是公共专项支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将相关经费分配到各(县)区、各市直单位。
9.住房公积金73.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7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85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75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12.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结合2024年公务接待情况,相应压减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4.9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12.24%。主要用于安排部机关本级与兄弟市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5.85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5.85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63.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部机关、市党员教育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7.28万元,同比减少192.07万元,下降91.75%,其中:集中采购17.2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92.07万元,下降91.75%;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4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6.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部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2辆,其中:部本级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8个,预算资金676.1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人才工作项目359.3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一是实施“钦聚英才”系列引才项目,包括“博士后组团服务”项目、“钦聚英才”集中招聘活动、柔性引才、“揭榜挂帅”活动、高层次人才互动交流活动等引才引智项目。二是发放拔尖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政府津贴,举办市委联系服务专家及拔尖人才国情区情研修和休假疗养,开展健康检查、赠阅人才杂志,及时兑现人才政策待遇,激励人才更好干事创业。三是发放拔尖人才科研资助经费。四是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知要求,选拔推荐基层优秀人才代表参加访学研修活动。五是按时支付人才公寓租金,确保人才公寓的正常运营,为人才在钦工作生活营造良好居住环境。六是举办人才工作者培训班、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水平,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工作角色。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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