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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2025-02-28 17:27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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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监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指导病险水库、水闸、江河(海)堤防的除险加固。负责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自治区和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监督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组织全市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区)间的水事纠纷,监督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和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二)承担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自治区、市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市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局统一负责市级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水利局不再承担行政审批的具体事务,主要工作职能转变为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以及监管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对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取消、承接和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市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市水利局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市水利局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属于行政审批工作问题的,应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局反馈。市水利局应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局通报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变化等引起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变化情况。

2.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完善市水利局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管理、执法衔接,两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城市管理领域违法查处联动机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专业性意见或对违法行为现场检查、勘验、技术鉴定等提供协助的,市水利局应予配合。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水利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市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中心、市水土保持站、市钦江防洪堤管理处。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市钦北水利电力管理处、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市灌溉试验站(钦州市钦灵灌区管理中心)、市水利建设管理站、市水利电力科技教育管理站其中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市钦北水利电力管理处、市钦江防洪堤管理处、市灌溉试验站5个属于独立编制、独立核算,其它单位纳入本级管理

局机关本级内设有我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水资源与政策法规科、水利工程建设科(监督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长制工作科、党委办公室。

第二部分:钦州市水利局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水利局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4803.62万元,支出总预算4803.6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843.03万元,下降14.93%,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总支出较上年减少843.03万元,下降14.93%,主要原因是是项目支出减少,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收入预算说明。

2025收入总预算4803.62万元,同比减少843.03万元,下降14.9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03.62万元,同比减少437.03万元,下降8.67 %

政府性基金拨款200.00万元,同比减少406.00万元,下降67%

2025收入预算总体减少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支出预算说明。

2025支出总预算480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42%,同比增加94.79万元,增长3.21%;项目支出1853.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58%,同比减少937.80  万元,下降50.61%。支出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591.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31%,同比增加124.17万元,增长26.58%。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60.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3%,同比减少2.64万元,下降1.62%。

3)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3623.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42%,同比减少565.10万元,下降13.49%。

4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6%,同比减少406万元,下降67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29.05元,占支出总预算2.94%,同比增加6.54万元,增长6.5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295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42%同比增加94.79万元,增长3.2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37.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63%,同比增加97.38万元,增长3.9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4.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67%,同比增加5.19元,增长1.5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4.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57%,同比减少4.94万元,下降3.01%。

资本性支出预算4.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14%,同比减少2.85万元,下降71.2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853.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58%,同比减少937.80万元,下降50.6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94.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7.45%,同比减少208.47万元,下降23.1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37.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9.80%,同比减少175.68万元,下降19.2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9.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4%,增加1.61万元,增长1.09%

资本性支出预算272.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70%,同比减少546.13万元,下降66.72%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0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50.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53.1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4.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行政单位医疗37.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事业单位医疗55.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66.7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费。

5.行政运行86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302.70万元,中:基本支出预算1273.1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9.57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培训费等支出

7.水利前期工作46.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支出

8.事业单位离退休82.86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节日福利支出。

9.水利执法监督13.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0.行政单位离退休73.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节日福利支出。

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4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其中:30.00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保护方面工作的支出10.00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差旅、培训等方面支出

12.防汛3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汛业务支出和用于防汛工作的差旅、租车出行、培训、日常办公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村水利25.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田水灌溉试验等方面的支出。

14.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60.3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推行河长制工作专项的支出,其中28.30万元用于拟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河长制公示牌更新维护、河长制业务培训班及宣传工作、河长巡河等。

15.水利安全监督32.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管的业务支出。

16.其他水利支出30.3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数字化水利系统项目(华为云服务维护)支出、钦州水利系统职称评审经费、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钦州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运转经费、钦北水利电力管理处对自收自支在编人员的社保单位部分补助

17.住房公积金229.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18.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861.8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做好城区及乡镇海河堤、闸、泵站维修养护、市直管理水库及灌区等一批水利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水利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发挥工程效益如项目维修养护费用、办公费用及经营性人员社保费用等支出项目

19.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171.1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转企改制职工安置补偿费用于保险方面的支出

20.水土保持5.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委托第三方开展我市违法违规图斑核查调查工作、水土流失野外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我市水土流失项目申报工作。

21.水利工程建设307.8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州湾堤围工程平山堤段、钦州市钦江拦水坝工程、钦州市大田匡堤围工程V标段、钦州市大田匡堤围工程I标段配套建设资金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尾款的支出及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钦江东I堤(子材大桥至钦江一桥段)水边护岸工程和乡镇海堤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支出、支付广西勇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以及本息等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20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郁江调水工程管理专项项目。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7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7.68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79万元,比年预算15.01万元减少1.22万元,同比下降8.12%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主要是:业务招待费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预算6.11万元,同比减少1.22万元,下降16.62 %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减少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预算7.6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预算7.6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钦州市水利局行政运行845.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水利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钦州市钦江防洪堤管理处行政运行经费271.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钦江防洪堤管理处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事业单位运行经费859.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钦州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事业单位运行经费420.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管理处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钦州市灌溉试验站事业单位运行经费109.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灌溉试验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钦州市钦北水利电力管理处事业单位运行经费300.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3.78万元,同比减少8.76万元,下降26.91%,减少因素:主要货物类采购减少,其中:集中采购21.9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2.31%,同比减少8.19万元,下降27.17%;分散采购预算1.8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69%,同比减少0.57万元,下降23.75%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8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1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6.6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以及所属二层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3辆,实有车辆3,其中:

钦州市水利局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钦州市钦江防洪堤管理处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钦州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核定公务车编制9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1辆)

钦州市灌溉试验站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车牌号为桂N.QL909,属于事业单位用车,车辆类型为五十铃皮卡

钦州市钦北水利电力管理处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皮卡1,小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辆,其中:局本级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局所属各二层总计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水利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2个,预算资金1,853.16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钦州市水利局-郁江调水工程管理专项资金200.00万元,绩效目标为用于保障郁江调水工程正常运转。

重点项目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15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做好城区及乡镇海河堤、闸、泵站维修养护、市直管理水库及灌区等一批水利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水利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发挥工程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钦州市水利局26.00万元:用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14.00万元、水库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9.00万元、本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运行维护3.00万元;

钦州市钦江防洪堤管理处33.00万元:用于钦州湾堤围大灶江堤段3号排涝(纳潮)闸安全鉴定服务15.00万元、城区及犀牛脚镇堤防(含涵闸、泵站)维修养护工程18.00万元;

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29.00万元:用于东西干渠维修养护工程;

钦州市钦北水利电力管理处37.00万元:用于钦州市其一坪、四维、白石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9.00万元、四维等5座水电站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8.00万元、一站一策编制服务费钦北灌区那蒙干渠果稔村段水毁缺口应急抢修工程(临时加固)20.00万元;

钦州市灌溉试验站5.00万元:用于2025年度灌溉试验站运行维护经费;

钦州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20.00万元:金窝、乌石江水库灌区渠道水毁修复工程。

重点项目三: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机构运转人员经费618.47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经营性人员2025年工资薪金、社保权益及退休待遇。

重点项目四:钦州市钦北水利电力管理处经营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项目18.56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年度终了缴清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五险一金”。

重点项目五:钦州市钦江防洪堤管理处-钦州市大田匡堤围工程V标段配套建设资金项目164.85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解决水利工程拖欠尾款问题,避免产生诉讼造成更大支出(利息、诉讼费等),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促进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更好落实市委巡察指出的问题(水利项目竣工验收率低)的整改。

重点项目六:钦州市钦江防洪堤管理处-钦州市钦江拦水坝工程配套建设资金项目53.21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解决水利工程拖欠尾款问题,避免产生诉讼造成更大支出(利息、诉讼费等),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促进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更好落实市委巡察指出的问题(水利项目竣工验收率低)的整改。

重点项目七:钦州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运行及维修养护经费项目,预算金额74.5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六座水库安全度汛,保障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满足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用水需求。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