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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28 17:23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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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农业农村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农业农村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

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起草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全市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

(五)负责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和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防贫监测对象识别、退出,组织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水库移民资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资金的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水库移民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八)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归口管理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钦州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全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负责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钦州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农田外来物种。

(十)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推动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信息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钦州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市农业投资建设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负责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县(区)农业综合执法。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8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9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水果产业发展中心(预算独立,不包含在本预算内)、钦州市农业遥感监测站(非独立财务核算、在局本级核算)、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钦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钦州市种子管理站、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钦州市农村能源站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钦州市植物保护站、钦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钦州市畜牧站、钦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钦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非独立财务核算,在局本级核算)、钦州市乡村振兴信息(非独立财务核算,在局本级核算)、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加工指导科)、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乡村建设促进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帮扶协作科、农办综合科监督检查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移民安置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科。

第二部分:钦州市农业农村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钦州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农业农村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

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12939.70万元,支出总预算12939.70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上年数包括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乡村振兴局部门汇总数,下同)3130.75万元,减少19.4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原市乡村振兴局(含二层单位市扶贫信息中心)整体划入我局,2025年由我局汇总编制预算。我局渔业职能划到市海洋局,原渔业科、渔政渔港监督科,在局机关核算的局属单位市中华白海豚保护处划转到市海洋局核算;二是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再申报预算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00万元、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84.70万元。三是因机构改革,钦州蚝情节活动专项经费40.00万元、涉渔乡镇船舶管理系统运维经费7.28万元、市长“菜篮子”工程项目渔业部分不在我局申报预算;四是压减预算项目经费,市长“菜篮子”工程项目上年370.00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115.00万元,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上年安排预算150.00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钦州市对口帮扶乐业县和凌云县工作经费上年批复600.00万元,2025年列入大专项,不做数据申报。总支出较上年减3130.75万元,减少19.48%,主要原因同收入减少原因一致

)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2939.70万元,同比减少3130.75万元,下降19.4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79.70万元,同比减少3690.75万元,下降26.6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760.00万元,同比增加560.00万元,增长72.5%

2025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2024年7月机构改革影响;二是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再申报2个预算项目;三是因机构改革,渔业项目不在我局申报预算;四是压减市长“菜篮子”工程项目等预算项目经费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293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29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18%,同比减少1303.13万元,下降23.29%;项目支出预算864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82 %,同比减少1827.62万元,下降17.4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科目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3,同比增加4.00万元,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882.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2,同比减少234.11万元,下降20.97%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3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3,同比减少74.49万元,下降23.91%

4)城乡社区支出科目276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33,同比增加560万元,增长25.45%

5)农林水支出科目8741.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56,同比减少3252.86万元,下降27.12%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1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3,同比减少133.29万元,下降29.7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29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18 %,同比减少1303.13万元,下降23.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82.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45%,同比减少1107.09万元,下降25.22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25.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24%,同比减少164.92万元,下降23.8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85.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31%,同比减少23.99万元,下降4.71 %

资本性支出预算0.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001 %,同比减少7.13万元,下降99.17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64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82 %,同比减少1827.62万元,下降17.4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3.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9%,同比减少335.69万元,下降76.4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77.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16%,同比减少494.38万元,下降10.8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5.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15%,同比减少49.24万元,下降20.96%。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0.30万元,下降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4104.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48%,同比增加37.99万元,增长0.94%

对企业补助预算17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2%,同比减少386.00万元,下降68.81%

其他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600万元,下降100%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17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293.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886.6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公益研究4.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反映农业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251.3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行政、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事业单位离退休25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70万元,项目支出32.26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98万元,项目支出4.05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79.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事业单位医疗5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1万元,项目支出2.13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公务员医疗补助10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7万元,项目支出6.08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费补助。

9.行政运行 180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3.06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10.事业运行120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55万元,项目支出105.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构运转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运转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1.9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方面的支出。

12.病虫害控制209.2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3.农产品质量安全75.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等方面支出

14.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8.7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15.行业业务管理23.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监督检查等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16.对外交流与合作56.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招待来访、参观、对外联络等方面的支出

17.农业生产发展36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18.农业生态资源保护2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农用地安全利用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支出。

19.耕地建设与利用2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建设相关支出

20.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82.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的支出

21.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339.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2.其他农林水支出138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市领导“联镇包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方面的支出。

23.住房公积金314.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6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76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领导“联镇包村”经费160.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和美乡村”建设资金160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9.5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2.78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9.55万元,比年预算82.68万元减少33.13万元,同比下降40.07%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机构改革,市渔业电台等3个二层单位划出到市海洋局核算,使得三公经费总体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预算16.77万元,同比减少4.57万元,下降21.42%。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减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公务接待”预算,机构改革,市渔业电台等3个二层单位划出到市海洋局核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预算32.78万元,同比减少28.56万元,下降46.5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5.00万元,下降100%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增加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购置费,今年不再编制相关费用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预算32.78万元,同比减少13.56万元,下降29.26%。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机构改革,市渔业电台等3个二层单位划出到市海洋局核算。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803.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参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运行1102.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政府采购预算110.23万元,同比减少131.29万元,下降54.36%,其中:集中采购90.9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2.54%,同比减少28.84万元,下降24.07%;分散采购预算19.2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7.46%,同比减少102.45万元,下降84.18%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110.23万元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8.8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71.3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2,其中:

(一)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3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二)钦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三)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四)钦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钦州市畜牧站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钦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3辆,其中:局本级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3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43个,预算资金8646.62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33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央、自治区、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自治区、市、县财政应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市本级衔接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025年全市投入330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计划用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等项目实施。钦南区411万元、钦北区673万元、浦北县760万元、灵山县1456万元。

重点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和美乡村”建设资金项目26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2025年全市计划打造“和美乡村”示范点80个,按照示范引领型、基本整治型分类奖补50万元/村、20万元/村,共2600万元。

重点项目:市领导“联镇包村”活动经费项目8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主要用于市领导联镇包村工作。按照市四家班子领导人均20万元/年下达,市本级资金统筹安排指标。全面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补齐必要的乡村基础设施短板

重点项目: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经费项目74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钦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工作补助标准的通知》(钦组通〔2018〕66号)《市委组织部 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派驻有关事项的通知》(钦组通〔2023〕33号),经费主要用于市级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工作补助经费633万元,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107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