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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28 15:33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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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市医保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市医保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市县(区)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检查,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医保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第二部分:市医保局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市医保局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4441.35万元,支出总预算4441.3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823万元,减少36.86%,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结算资金项目预算2709.52万元;二是减少医疗救助项目预算200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36.86%,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收入预算说明

2025收入总预算4441.35万元,同比减少2823万元,下降 36.8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41.35万元,同比减少2823万元,下降36.86%

2025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结算资金项目预算2709.52万元;二是减少医疗救助项目预算200万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支出预算说明

2025支出总预算444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16%,同比减少36.41万元,下降5.47%;项目支出3812.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84%,同比减少2886.58万元,下降43.74%。 支出的主要原因与收入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75.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9%,同比减少6.28万元,下降7.72%。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31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2%,同比减少2811.35万元,下降39.44%。

4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4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同比减少5.36万元,下降9.8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29.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16%,同比减少36.41万元,下降5.4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25.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59%,同比减少35.28万元,下降6.2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5.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63%,同比减少10.08万元,下降10.5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78%,同比增加8.95万元,增长104.92,增长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4人增加至8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812.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84%,同比减少2786.58万元,下降42.2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6%,同比减少19.5万元,下降88.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3.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86%,同比减少1.56万元,增长0.6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586.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4.08%,同比减少2765.52万元,下降43.54%。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4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29.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812.3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468.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7.8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租赁费等。

3.行政单位医疗21.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15.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49.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行政单位离退休17.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统一标准给退休人员发放退休费。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8.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3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根据《钦州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钦政办〔201948 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所需经费根据当年的参保人数和补助标准中央、自治区、市、区按810.40.6比例承担。

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26.4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用补助。

10.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14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改革以及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开展发生的委托业务费

11.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根据《广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实施案件举报奖励。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比年预算0.8万元增加0.7万元,同比增长87.5%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医保局签订合作共建医保智慧城市协议,同时我局多项医保工作位居全区前列,得到了国家医保局、自治区医保局的肯定,外省多个调研组计划到我市调研,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度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预算1.5万元,同比增加0.7万元,增长87.5%。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增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医保局签订合作共建医保智慧城市协议,同时我局多项医保工作位居全区前列,得到了国家医保局、自治区医保局的肯定,外省多个调研组计划到我市调研,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度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85.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医保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政府采购预算151.11万元,同比增加48.73万元,增长47.6%,其中:集中采购151.1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48.73万元,增长47.6%;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1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4.1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4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市医保局(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0个,预算资金3812.33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1.重点项目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费专项项目336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的正常缴费。

2.重点项目二:离休医疗补助费用项目226.48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钦州市直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确保其医疗待遇水平。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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