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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海洋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28 11:56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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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海洋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海洋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海洋和渔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市海洋和渔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我市海洋和渔业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海洋和渔业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和渔业开发活动。

(二)负责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负责指导全市海洋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布局调整。负责全市海洋和渔业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分析、统计核算、调查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向海经济发展和海洋强市建设。

(三)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负责优化海域海岛开发利用秩序。组织拟订海岛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用途管制的制度规范。负责实施海域和海岛区划规划制度、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负责监督管理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负责实施全市海域海岛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参与海域行政界线、海岸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海洋预警监测与生态保护修复。负责海洋观测预报、生态预警监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拟订海洋观测预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海洋灾害预警报和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参与实施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政策、制度、规划、标准,配合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组织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五)负责渔业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负责渔业养殖、增殖、捕捞和种苗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渔业特色产业发展。培育、保护渔业品牌。负责渔业水域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承担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渔业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

(六)负责海洋综合管理和渔业科技发展。组织拟订全市海洋和渔业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海洋和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渔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推广体系建设。参与海洋综合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海洋综合管理和渔业科学调查、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海洋和渔业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

(七)负责海洋和渔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市海洋和渔业对外开放发展战略与对策。组织开展海洋和渔业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海洋和渔业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参与处理海洋和渔业涉外事务。

(八)负责市域海洋和渔业执法工作。负责市域内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业捕捞、休渔禁渔等制度。承担海洋与渔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协助上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海洋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个。行政单位分别是:局机关本级、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钦州市海域动态监管中心、钦州市钦南海洋站、钦州市钦州港海洋站钦州市渔业电台、钦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监督科海洋经济发展科海域海岛管理科海洋预警监测科渔业渔政管理科6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钦州市海洋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海洋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3846.72万元,支出总预算3846.7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1669.61万元,增长76.69%,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渔业管理职责由农业农村局划入我局管理,新增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钦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钦州市渔业电台等单位,导致2025年收入总预算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76.69%,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渔业管理职责由农业农村局划入我局管理,新增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钦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钦州市渔业电台等单位,导致2025年支出总预算增加

)收入预算说明。

2025收入总预算3846.72万元,同比增加1669.71万元,增长76.6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46.72万元,同比增加1669.71万元,增长76.69%

2025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渔业管理职责由农业农村局划入我局管理,新增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钦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钦州市渔业电台等单位,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支出预算说明。

2025支出总预算384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89%,同比增加1371.92万元,增长107.36%;项目支出119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11%,同比增加297.69万元,增长33.11%。 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26.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0%,同比增加26.90万元,增长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99.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8%,同比增加129.64万元,增长76.49%。

3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137.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8%,同比增加65.43万元,增长90.62%。

4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40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64%,同比增加409.28万元,增长100.00%。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科目支出预算2774.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13%,同比增加947.33万元,增长51.84%。

6)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9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7%,同比增加91.04万元,增长84.3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649.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89%,同比增加1371.92万元,增长107.3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49.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99%,同比增加1182.91万元,增长110.9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0.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47%,同比增加146.59万元,增长79.7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9.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64%,同比增加43.03万元,增长160.5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9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11%,同比增加297.69万元,增长33.1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8.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12%,同比减少72.01万元,下降29.8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46.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9.06%,同比增加779.76万元,增长468.44%。

资本性支出预算16.7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9%,同比减少3.32万元,下降16.58 %

对企业补助预算6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43%,同比减少406.74万元,下降86.22%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4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49.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96.8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366.6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1.8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51.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28.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199.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公务员医疗补助57.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按级别标准计算医疗补助。

7.海洋战略规划与预警监测90.9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完成各项海洋战略规划与预警监测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8.海域与海岛管理734.6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海域与海岛管理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9.行政单位离退休54.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计算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缴费。

11. 事业运行643.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病虫害控制9.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渔业病虫害控制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13.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进行科技转化与推广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14.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1.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其他农业农村(渔业)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1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16.事业单位离退休10.1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计算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17.渔业发展93.1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渔业发展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7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2.41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72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预算7.31万元,同比增加3.17万元,增长76.57%主要用于各项因公接待而发生的支出,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渔业管理职责由农业农村局划入我局管理,新增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钦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钦州市渔业电台等单位,使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预算32.41万元,同比减少3.17万元,下降8.91%。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预算0.00万元,同比减少17.00万元,下降100.00%的主要原因是:经批准,2024我局下属单位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更换执法用车一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预算32.41万元,同比增加13.83万元,增长74.43%。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渔业管理职责由农业农村局划入我局管理,新增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钦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钦州市渔业电台等单位,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366.6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海洋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政府采购预算55.69万元,同比增加11.53万元,增长26.11%,其中:集中采购53.7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6.59%,同比增加10.33万元,增长23.77%;分散采购预算1.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41%,同比增加1.20万元,增长171.43%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69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1.2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4.4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2辆,其中:钦州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钦州市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钦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核定公务车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越野车3小型普通客车5辆);钦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2辆,其中:局本级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越野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海洋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4个,预算资金1196.88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海洋渔业执法船艇运行维护经费项目150.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项目实施将确保我市300吨级渔政船正常投入使用以及确保渔政执法快艇正常运行,确保伏季休渔期间能够完成渔船休渔工作任务,24小时看管渔船回港停泊,加强海上巡查,防止渔船偷捕,切实维护休渔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巡航执法、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中华白海豚和国家海洋权益的作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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