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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协助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健全相关制度和执行监督措施;参与非税收入的立项、审核、报批工作,并按管理权限协助做好收费的制订与调整工作;负责组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及其成本核算工作,参与编制和审核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的年度预算和决算;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报印、保管、发放、核销、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设5个相当正科级内设机构:综合科、征收管理一科、征收管理二科、票据管理科、稽查科。
第二部分: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336.71万元,支出总预算336.7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02.13万元,增长43.54 %,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手续费50万元;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划转至中心人员4名,基本支出相应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43.54%,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原因一致。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336.71万元,同比增加102.13万元,增长43.5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6.71万元,同比增加102.13万元,增长43.54%。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手续费等54.8万元;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划转至中心人员4名,基本支出相应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33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19%,同比增加50.33万元,增长24.01%;项目支出7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81%,同比增加51.8万元,增长207.2%。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26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12%,同比增加91.73万元,增长53.5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9.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67%,同比增加5.06万元,增长14.8%。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5%,同比增加3.38万元,增长29.07%。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6%,同比增加1.96万元,增长11.2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5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19%,同比增加50.33万元,增长24.0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49%,同比增加36.6万元,增长21.8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2%,同比增加8.11万元,增长25.8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31%,同比增加5.62万元,增长52.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81%,同比增加51.8万元,增长207.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7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51.8万元,增长207.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 万元,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9.9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6.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8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票据工本费,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手续费。
3.行政单位离退休16.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费。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8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8.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6.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公积金1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86.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无保留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个,预算资金76.8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手续费项目5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投资和政务环境。集中收缴非税收入,方便群众交费,促进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效能。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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