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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5-03-12 16:46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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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是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管理服务,落实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为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有办公室和综合科。

第二部分:钦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收入总预算200.83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4.62%,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2人,2025年预算减少2025年支出总预算200.83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4.62%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00.83万元,同比减少9.72万元,下降4.6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83万元同比减少9.72万元,下降4.62%。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退休2人,2025年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20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56%,同比减少19.82万元,下降13.42%项目支出5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44%,同比增加10.1万元,增长23.49%。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1.2024年退休2人,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2025年增加军队划拨定期增资项目使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8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71%,同比减少5.61万元,下降2.92%。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7%,同比减少1.26万元,下降16.54%。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8.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2%,同比减少2.85万元,下降25.6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47.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56%,同比减少19.82万元,下降13.4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8.89%,同比减少20.9万元,下降19.3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92%,同比减少2.53万元,下降1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1.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8.19%,同比增加3.61万元,增长9.4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44%,同比增加10.1万元,增长23.4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3.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0.1万元,增长23.49%。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7.7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3.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住房公积金8.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参公单位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3.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4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放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退休费及福利待遇

4.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90.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市军休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参公单位在职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2.65万元,全部都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参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7.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64万元,全部都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支出参公单位退休职工以及军队无军籍职工的生活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万元,比年预算1.12万元增加0.28万元,增长25%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公务用车按照事业单位用车的定额标准为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1.12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2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1.4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25%。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公务用车按照事业单位用车的定额标准为1.4万元,作为老干部服务用车,要更好地发挥公务用车职能,满足老干部的活动出行需求。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90.75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9万元,同比减少11.31万元,下降85.62%,其中:集中采购1.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1.31万元,下降85.62%;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老干部工作用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个,预算资金53.1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1983年前移交的军队退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退休费项目4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提高1983年以来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生活待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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