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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4-04-17 15:43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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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接受市人民政府或市财政局等综合经济部门委托,承担财政性投资(含政府性融资安排,下同)建设项目的调查评估,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基础信息资料;

2.负责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

3.负责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的审核;

4.负责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其他费用的审核;

5.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的鉴证工作;    

6.接受自治区财政厅委托,承担对自治区级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的审核工作; 

7.承办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培训,对各县、区财政局相关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内设机构为:综合科、项目评审一科、项目评审二科、项目评审三科。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参公事业编编制人数12人。2024年实有在编11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536.37万元,同比增加6.8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因单位人员职级变动,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等支出相应增加2024支出总预算536.37万元,同比增加6.8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536.37万元,同比增加6.8万元,增长1.2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6.37万元,同比增加6.8万元,增长1.28%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因单位人员职级变动,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等支出相应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53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57%,同比增加6.8万元,增长3.75%;项目支出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71%,同比增加0万元。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86.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95%,同比增加16.08万元,增长3.4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2.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1%,同比增加2.26万元,增长10.10%。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0.64%。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6%,同比增加1.39万元,增长9.6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88.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57%,同比增加6.8万元,增长3.7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5.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78%,增加6.46万元,增长4.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20%,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1%,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28.1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71%,同比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46%,同比减少20万元,下降6.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09%,同比增加23万元,增长69.70%%。

资本性支出预算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5%减少3万元,下降20%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8.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4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38.93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8万元,主要用于为本中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经费。

3.行政单位离退休1.94万元,根据我市统一规定,为对应的退休人员退休后给予相应补助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7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缴费。

5.行政单位医疗6.40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4.57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按级别标准计算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15.66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6万元,同比下降0.21万元,下降27.27%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56万元,同比下降0.21万元,下降27.27%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年持平。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0.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2.34万元,同比增加6.25万元,增长102.63%,其中,集中采购12.3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2.3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无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按市财政文件要求,我中心编制2024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1个,部门预算安排资金53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8.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48万元。部门预算的1个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名称是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经费,项目预算348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和标准,把好工程造价关,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强化预算约束。通过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对符合财政评审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实现评审全覆盖。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 0777-28986832 联系人:刘宥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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