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中心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财政、财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隶属于钦州市财政局,拥有独立编制,为独立核算的二层机构。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我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实有在职5人,实有退休1人。具体情况如下:
第二部分: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86.06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9.51万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调整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因项目由三个合并成一个,经费标准调整和大力压减而减少。2024年支出总预算86.06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9.51万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86.06万元,同比减少19.51万元,下降18.4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06万元,同比减少19.51万元,下降18.48%。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调整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因项目由三个合并成一个,经费标准调整和大力压减而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8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57%,同比减少12.51万元,下降14.97%;项目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43%,同比减少7万元,下降31.82%。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66.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98%,同比减少18.21万元,下降32.5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9.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4%,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3%。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同比减少0.94万元,下降19.18%。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6.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2%,同比减少0.34万元,下降5.3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57%,同比减少12.51万元,下降14.97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0.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3%,同比减少11.21万元,下降15.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93%,同比减少1.71万元,下降16.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73%,同比增加0.41万元,增长26.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43%,同比减少7万元,下降31.8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7万元,下降31.82%。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1.0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5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全市财政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经费等项目的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2.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公务员医疗补助1.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事业单位离退休1.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发放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住房公积金6.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中心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8.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中心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我中心无需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我中心1个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5万元,其中:财政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15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896917,联系人:熊勉)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