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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3-03-31 19:02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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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3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中心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一是及时完成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并及时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按照市人大要求,按时完成2023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编制。二是提早部署2023年预算编制,方便部门得以充分考虑工作安排。

(二)认真做好预算指标管理工作。一是会同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做好公共专项预算分配方案的拟订和下达工作,同时,及时办理经费审批,落实好行政事业单位突发和临时工作任务的经费保障。

(三)认真做好2022年终结算、决算编制工作。按照2022年财政决算编审要求,编制202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在时限范围内报市人大财经委初步审查,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会同国库科认真做好2022年终结算工作,圆满地完成了2022年各项财政年终结算工作任务。

)认真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及时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考核工作,为做好支出预算执行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认真做好2022年度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编审工作。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编审工作中,耐心细致地指导各单位人员信息录入,加强对基层财务人员录入信息的审核,提高编审质量,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各单位人员变动、工资和经费供给情况;完成了财政供养人员的信息编审工作,保证编审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为我市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做好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系统,加强对业务科室的指导,将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逐步纳入系统管理,实现对转移支付项目、指标、资金的全程管理、跟踪和监控,为中央和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

)做好市本级预算调整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编制了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无内设机构和科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3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事业编制7人,编内实有在职6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2023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2023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收入总预算102.79万元,同比增加5.88万元,增长6.0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2.79万元,同比增加5.88万元,增长6.07%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因医疗费补助和定额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支出总预算10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8.05%,同比增加11.88万元,增长13.36%;项目支出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5%,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75%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76.76元,占支出总预算76.68%,同比增加1.71万元,增长2.2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1.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9%,同比增加0.94万元,增长9%。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1%,同比增加2.51万元,增长70.64%。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8.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1%,同比增加0.72万元,增长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0.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8.05%,同比增加11.88万元,增长13.3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84.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85%,同比增加8.44万元,增长11.1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6.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15%,同比增加3.43万元,增长26.6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5%,同比减少6   万元,下降7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75%。

二、2023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00.7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74.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预算改革业务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中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预算编审业务经费。

3.行政单位医疗3.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2.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一定标准计缴的医疗补助

5.住房公积金8.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费用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3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

三、2023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3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3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第四部分:2023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无其他下属事业单位。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4.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 100%,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3.5%;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与去年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局本级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我中心无需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中心1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万元,分别是:2023年预算编审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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