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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接受市人民政府或市财政局等综合经济部门委托,承担财政性投资(含政府性融资安排,下同)建设项目的调查评估,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基础信息资料;
2.负责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
3.负责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的审核;
4.负责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其他费用的审核;
5.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的鉴证工作;
6.接受自治区财政厅委托,承担对自治区级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的审核工作;
7.承办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培训,对各县、区财政局相关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内设机构为:综合科、项目评审一科、项目评审二科、项目评审三科。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参公事业编编制人数12人。2023年实有在编11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算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529.57万元,同比增加44.78万元,增长9.2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9.57万元,同比增加44.78万元,增长9.24%。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根据人社局批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名册》,在职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有晋升;二是医疗费补助和定额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52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29%,同比增加46.78万元,增长34.71%;项目支出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71%,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0.57%。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70.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91%,同比增加37.84万元,增长8.74%。
(2)教育支出预算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5%,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27.77%。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8%,同比增加3.9万元,增长23.13%。
(4)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同比增加5.48万元,增长101.11%。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9%,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22.2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81.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29%,同比增加46.78万元,增长34.7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9.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33%,同比增加35.09万元,增长30.6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85%,同比增加11.29万元,增长58.4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82%,同比增加0.4万元,增长36.7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71%,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0.5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6.21%,同比增加50万元,增长2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48%,同比下降52万元,下降61.18%。
资本性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1%,与上年持平。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1.5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4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35.85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信息化建设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对本单位的政投资评审专业软硬件进行维护升级。
4.培训支出1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提升各项工作能力而发生的培训费。
5.行政单位离退休1.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根据我市统一规定,为对应的退休人员退休后给予相应补助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缴费。
7.行政单位医疗6.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公务员医疗补助4.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按级别标准计算医疗补助。
9.住房公积金14.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7万元,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22.22%。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77万元,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22.2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钦州市财政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6.09万元,同比减少0.91万元,下降13%,其中,集中采购6.0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0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无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按市财政文件要求,我中心编制2023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1个,部门预算安排资金52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1.5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48万元。部门预算的1个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8万元。项目名称是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经费,项目预算348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3年3月31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