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协助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健全相关制度和执行监督措施;参与非税收入的立项、审核、报批工作,并按管理权限协助做好收费的制订与调整工作;负责组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及其成本核算工作,参与编制和审核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的年度预算和决算;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报印、保管、发放、核销、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设置5个相当正科级内设机构:综合科、征收管理一科、征收管理二科、票据管理科、稽查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隶属于钦州市财政局,拥有独立编制,为独立核算的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2.98万元,同比下降9.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282.9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8.12万元,下降9.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
(二)支出总计282.98万元,同比下降9.0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13.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日常运营经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及维护日常运转需支付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同比减少30.76万元,下降12.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9.1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55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新增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增加,而2023年有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2024年没有该项支出,导致总体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2.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用及医疗保险等方面支出。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缴费基数提高,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213类)0.57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补助。同比减少1.15万元,下降66.86%,主要原因是:年中新老驻村工作队员完成工作交接,原驻村工作队员任期结束,下半年无该项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7.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93万元,增长19.4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缴费基数提高,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69万元,项目支出50.2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3.44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购买全市各有关单位使用的财政票据工本费用。
(三)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部分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0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支出。
(九)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驻村工作队员经费补助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8.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8万元,比2023年度增长3.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的运转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非税收入结算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50.29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项目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均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0.2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较简单,细化程度不够。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绩效目标编制要求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编制,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财政票据工本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26分,评级为一等,项目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0.66万元,完成预算的82.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完成票据的购置并提供全市相关单位使用,有力保障非税征收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