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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钦州市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研究、项目资源库管理、咨询培训、信息统计等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因由局本级统一管理,无内设机构。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由钦州市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6.68万元,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0.4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26.6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0.42%,主要原因是一名人员退休。
(二)支出总计126.68万元,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0.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78.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同比减少19.77万元,下降20.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6.2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同比增加20.27万元,增长126.61%,主要原因是用于一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记实以及社保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5.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缴交。同比增加0.67万元,增长14.8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6.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71万元,下降20.14%,主要原因是一名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6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78.4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14.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92万元,主要用于去年一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记实。
5.行政单位医疗3.06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2.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6.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6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0.8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单位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周转金追收工作经费预算数1万元,全年追收借款单位绩效目标20家,实际追收21家,为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全年执行数0万元,预算执行率0%,自评得分90分,自评为一等。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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