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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负责对市直单位上报的预算建议计划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审查报告。及时了解和掌握市直单位人员、经费、财力等基础性资料和动态情况,建立数据库。对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正常的预算变动提供咨询。
(二)机构情况。钦州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和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隶属于钦州市财政局,拥有独立编制,为独立核算的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7.94万元,同比减少3.17万元,下降3.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7.1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3.17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有1名人员退休,相关人员经费减少及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2.上年结转和结余0.7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总计107.94万元,同比减少3.17万元,下降3.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83.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日常运行及预算编制审核等业务。同比减少4.87万元,下降5.50%,主要原因是有1名人员退休,相关人员经费减少及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3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14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有1名人员退休,退休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5.0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同比增加1.1万元,增长15.5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7.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7.04%,主要原因是有1名人员退休,单位部分应缴住房公积金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0.7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5万元,项目支出2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81.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运行支出。
2.预算改革业务2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部门预算指南印刷等费用。
3.行政单位离退休1.9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2.95万元,主要用于为中心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2.07万元,主要用于为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公积金7.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1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3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12万元,增长18.91%。主要原因是:疫情管控政策改变,相应的检查等各项公务活动恢复正常,差旅费等支出与疫情前相比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共有车辆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仍有进步空间。下一步整改措施是加强对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的指导。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预算编审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指导市直部门完成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并提交人大审核,且完成部门预算管理日常工作。项目支出总额控制在2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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