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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8-16 12:15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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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二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和涉及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三是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四是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五是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综合服务科、权益保障科、优抚事务科和信息技术科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30.94万元,同比增加137.17万元,增长23.0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30.9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37.17万元,增长23.09%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同比减少3.7万元,下降10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转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经费同比无增减。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二)支出总计730.94万元,同比增加137.17万元,增长23.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15.74万元:主要用于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5.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10.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4万元,项目支出586.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4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551.22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和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费用支出。

3.其他退役安置支出9.97万元,主要用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的支出。

4.行政运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0.9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事业运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21.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9.0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帮扶解困支出。

6.事业单位医疗4.44万元,为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0.7万元,为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住房公积金10.05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万元,支出决算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度减少0.6万元,下降85.16%。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长。

(二)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长。

(三)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6万元,下降85.16%。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据统计,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个批次、共计9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个批次、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开支都在预算控制的合理范围之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3.97%。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详见附件。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委托公开

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财政局: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市直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市财库〔202310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2022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820798,联系人:劳晓丹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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