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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草拟全市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和文件,提出财政管理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因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由钦州市财政稽查支队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3.56万元,同比减少3.79万元,下降1.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363.5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3.79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发生变动,人员经费减少所致。
(二)支出总计363.56万元,同比减少3.79万元,下降1.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57.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加25.91万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是补发上一年人员工资奖金,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5.9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3.91万元,下降30.86%,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抚恤金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9.91万元:主要用于按行政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补助经费。同比减少3.64万元,下降26.8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7.84万元,增长63.17%,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增长变动。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财政稽查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66万元,项目支出36.9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220.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支持本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本单位项目方面需要的支出。
(二)财政监察2.76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开展财政监察工作。
(三)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4.14万元,主要是用于聘用人员工资和节日慰问。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48.9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机关养老保险。
(六)行政单位医疗8.85万元,主要用于为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1.06万元,主要用于为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20.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财政稽查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财政稽查支队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财政稽查支队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财政稽查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一)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支出,2022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三)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财政稽查支队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3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2.14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是:因开展业务需求,办公差旅等费用略有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财政稽查支队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钦州市财政稽查支队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金额36.4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自评得分均超过90分,自评等次为一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2022年度钦州市财政稽查支队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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