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隶属于钦州市财政局,拥有独立编制,相当正科级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财政、财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实有在职6人,退休1人。(本单位无内设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由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5.64万元,同比减少26.95万元,下降21.9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4.8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6.95万元,下降22.1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暂停了培训班的开展,并压减了部分经费。
2.上年结转和结余0.8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二)支出总计95.64万元,同比减少26.95万元,下降21.9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70.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加5.21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1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7.33万元,下降42.05%,主要原因是上一年有人员调出补缴了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而2022年没有。
3.卫生健康支出(类)3.7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同比增加1.15万元,增长44.75%,主要原因是基数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类)0.1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相关费用支出。属新增。
5.农林水支出(类)4.13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驻村工作的支出。同比减少0.23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是扶贫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经费和补助有所变动。
6.住房保障支出(类)6.6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长3.92万元,增加1.45%,主要原因是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7.年末结转和结余0.8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2万元,项目支出6.8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运行70.1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0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事业单位医疗3.3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0.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补助。
6.其他农林水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扶贫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经费和补助。
7.住房公积金6.63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 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2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三)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作为二层单位无需单独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6.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主要有:
1.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差旅补助,自评得分:97分,自评等次:一等,工作成效:提供旺屋村第一书记差旅保障,较好完成驻村工作。
2.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伙食补助,自评得分:97分,自评等次:一等,工作成效:提供旺屋村第一书记伙食保障,较好完成驻村工作。
3.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工作经费,自评得分:95.95分,自评等次:一等,工作成效:2022年组织开展了《钦州市农村综合改革暨村级集体经济财会业务培训班》《钦州市第二届“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训班》等12期培训及《政府性债务综合管理业务培训班》(讲座),按质按量完成1000人次的培训工作。
4.市直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自评得分:94.7分,自评等次:一等,工作成效:推动旺屋村2022年脱贫户(监测户)年人均纯收入15462.35元,同比增长12.07%,2022 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均超过6800元,有效改善了旺屋村生产生活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2022年度钦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