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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公务员工作、人才工作和干部教育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科室15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是钦州市党员教育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44.74万元,同比下降3.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944.7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67.34万元,下降3.35%。
(二)支出总计1944.74万元,同比下降3.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483.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同比减少137.35万元,下降8.47%。
2. 科学技术支出(206类)90.0万元:主要用于对拔尖人才科研项目负责人资助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96.1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78.99万元,增长67.44%,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二是增加了1名离休干部和1名退休干部抚恤金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53.8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计缴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支出。同比减少2.28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5. 农林水支出(213类)41.4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等方面支出。同比减少8.57万元,下降17.13%。
6.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79.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87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43万元,项目支出871.3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77.25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日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63.59万元。
3. 公务员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2.98万元。
4. 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0万元。
5.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1.46万元。
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7.89万元。
7.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62万元。
8. 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7.15万元。
9.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53万元。
10.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28万元。
11.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4.23万元。
12.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3万元。
13.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9.53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3.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14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2.25万元,支出决算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35.7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0%,同比减少2.27万元,下降44.69%。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2辆。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0%,同比减少3.07万元,下降60.43%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0%,同比下降16.94%。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1个批次、共计225人。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61万元,比2023年度下降6.9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737.09万元,执行数1944.74万元。自评得分为97.5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项目25个,项目支出总额844.24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2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44.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没有及时支出,造成年底支出被动。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做好资金支出计划,确保资金按时支出。
(三)自评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评过程中发现部分科室自评工作相对被动,自评效果还不够明显。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推动业务实施科室强化自评工作,精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谋划推进绩效自评工作。二是实施专人负责。对重点项目落实专人负责,把握各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跟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按时按质完成。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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