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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钦州市地质队主要从事钦州地区范围内的矿产普查、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调查工作,为钦州地区经济建设提供地质依据。主要开展矿产地质普查与勘探、岩土工程勘察,开展全市范围矿权区实地核查、矿产储量核实工作;配合钦州市人民政府、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钦州市自然资源局、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规划、建设项目,开展水文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评估、建设场地压矿评估,岩土工程勘察等工作。为项目建设决策、规划、设计、施工提供咨询和相应地质资料。
实行队长负责制,内设机构:生产科、技术科、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决算由广西钦州市地质队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4.34万元,同比增长1.6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4.3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55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遗属以及根据人社局批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名册》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有晋升。
(二)支出总计154.34万元,同比增长1.6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同比减少23.15万元,下降45.71%,主要原因是:有两名退休人员去世,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4.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医疗保险支出相对应增加。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122.7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职工遗属补助、退休职工的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加发退休费、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同比增加25.56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增资。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钦州市地质队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5万元,项目支出35.3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向队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独生子女优待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职业年金。
4.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5.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去世后,遗属的抚恤金及丧葬费。
5.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2.7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钦州市地质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0.24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钦州市地质队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钦州市地质队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钦州市地质队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无增减。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钦州市地质队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钦州市地质队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西钦州市地质队共有车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辆、主要负责人用车辆、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54.34万元,执行数154.34万元。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1.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次年项目预算,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57.3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4.3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4.34万元,完成总收入98%;2.我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24年项目预算总额为39.09万元,下达指标后,实际执行数为35.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项目预算拨款收入39.0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39万元,完成总收支90.53%,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基本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35.39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2024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基本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5.3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将更加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做到专费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评级为一级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09万元,执行数为35.39万元,完成预算的90.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基本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地质调查勘探工作经费支出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基本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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