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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本级—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1)负责起草全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投资促进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市产业园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钦州片区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投资促进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重大问题研究。
(2)负责全市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全市产业园区设立、升级、变更名称、调整规划面积或者区位、优化整合、审核公告管理等工作。
(3)依据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全市产业园区重大产业
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关键支撑平台建设。统筹指导全市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推动优化产业园区营商环境。组织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钦州片区建设发展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钦州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4)统筹推进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投资促进
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投资促进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市重点招商项目库、企业名录库、实施项目库。统筹组织和指导开展全市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加强国内区域和跨省跨市产业合作,指导开展国(境)内外投资促进工作。
(5)统筹全市产业园区发展资金管理,配合管理涉及产业
园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其他资金和所出资的产业基金。协调推进产业园区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投融资机制创新。
(6)统筹推进北部湾(钦州)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综合改革、体制机制创新、一体化发展和北部湾城市群建设。
(7)协同推进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发展、西部陆海新通
道建设。推动港口重大资源整合、重大项目建设和港口管理体制创新。牵头负责北部湾(钦州)经济区沿海岸线涉海规划协调制度,组织申报利用北部湾(钦州)经济区岸线资源的事项。负责推进服务产业园区的物流体系建设,统筹服务产业园区的重点物流园区和物流设施建设,协调优化产业园区物流组织和服务。
(8)统筹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对内
对外开放合作。协助推动与重点省(区、市)、重点区域的产业
对接合作和园区共建。推进北部湾(钦州)经济区参与“一带
一路”、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产业园区、港口城市合作建设及沿边开发开放。
(9)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投资促进和北
部湾(钦州)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宣传推介工作。统筹制定全市产业园区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经济运行、投资促进信息统计制度,督促指导相关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
(10)负责全市产业园区人才发展工作,组织指导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产业园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进全市产业园区、投资促进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智库建设。
(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二层机构—钦州市园区发展和投资促进中心
(1)承担全市产业园区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发展服务、投资促进工作。配合拟订全市产业园区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协助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园区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投资促进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2)承担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工作,开展以产业园区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为重点的全市产业招商工作。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建立全市产业园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机制,助力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
(3)承担全市重点招商项目库、企业名录库、实施项目库建设工作,组织策划、包装、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参与开展中国-东盟博览会投资促进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洽谈、签约、跟踪、落地等工作。
(4)建立与相关国际组织、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专业机构工作联系及合作机制,协调商(协)会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以商引商活动。联系和管理驻外招商办事机构。接洽国(境)内外的重要投资考察团组及企业客商,开展国(境)内外投资促进工作。
(5)协助开展全市产业园区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经济运行、投资促进的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协助开展相关督导考核、检查评估和招商引资激励等工作。配合拟订全市产业园区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经济运行、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及相关措施,建设并管理全市统一的数据管理系统。
(6)协助全市产业园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和北部湾(钦州)经济区产业发展研究。研究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重点目标企业的战略投资布局及招商引资对策建议。
(7)完成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二层机构—钦州市投资服务中心
(1)收集、整理、发布全市投资项目信息和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相关信息;为投资者提供各类投资咨询服务;协调投资者开展市域范围内的市场调研、尽职调查等工作。
(2)负责列入市一级统筹招商引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收集项目推进、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建议,并协调解决、反馈、上报或移交相应部门、县区(开发区)处理。
(3)负责受理投资者投诉以及协调处理和转办,研究提出报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建议;参与全市投资环境建设调研和分析,提出整改投资环境、提高满意度和工作效能的意见及建议。
(4)协助或会同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全程指导投资者办理一级工商、税务、外汇登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用地、环评等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5)参与市本级招商引资有关的考察推介、督查、考核和项目策划、包装、宣传工作。
(6)完成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本级设有综合科、规划建设科、园区改革与服务科、产业投资促进科、北部湾发展与港航物流科、园区综合运营科。
二层机构钦州市园区发展和投资促进中心内设有办公室、投资促进一科、投资促进二科、投资促进三科、产业政策研究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范围包括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本级及二层机构钦州市园区发展和投资促进中心、钦州市投资服务中心,二层机构不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79.40万元,同比增加1079.40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079.4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079.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二)支出总计1079.40万元,同比增长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852.2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后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次用于全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和园区产业发展与改革产生的项目经费支出。同比增加852.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20.9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20.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8.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2.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01万元。同比增加38.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6.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钦州市北部湾华侨投资区金侨食品加工产业园产业规划委托费支出。同比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5.农林水支出(213类)4.9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人员差旅补助、伙食补助、扶贫工作经费支出。同比增加4.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56.8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6.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55万元,项目支出360.8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68万元,主要用于钦州港石化产业发展与改革支出。
2.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10.9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7.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招商引资(项)支出决算为140.0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招商引资活动经费支出。
5.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07万元,主要用于二层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主要用于钦州港石化产业发展与改革支出。
7.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费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30万元,主要用于钦州港石化产业发展与改革支出。
1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到基层任职期间差旅费支出。
14.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人员差旅补助、伙食补助、工作经费支出。
15.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6.8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9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钦州市北部湾华侨投资区金侨食品加工产业园产业规划费用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3.40万元,支出决算1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0%;无上年支出决算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49万元,同比增加0.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1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本单位随团出国(境)1批次,出国(境)人数1人次。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同比增加3.25万元,增长100%。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市政府同意,本单位划拨经费到市机关服务中心,由市机构服务中心负责购置公务车,车辆购置后委托给本单位管理使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0%,同比增加3.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维修(护)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同比增加15.9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开展招商引资商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12个批次、共计809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12个批次、80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13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90.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079.40万元,执行数1079.40万元。自评得分为94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整体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27个,项目支出总额366.8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2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02.9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7.7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2.58%;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63.9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7.42%;3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足,存在较多模糊性表述,难以准确衡量工作成果。二是财政拨款调整率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为每个目标制定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相关联、有时限的指标。二是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2.58分,评级为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32万元,执行数为41.16万元,完成预算的43.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产出及成效来看,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24年度)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6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2.5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从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产出及成效来看,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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