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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的要求,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坚持从严管党治警,坚持严厉打击犯罪,坚持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依法理财,优化支出结构,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基础建设、警务保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公安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下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分别是:钦南分局、钦北分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森林公安。事业单位分别是:后勤服务中心、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局机关本级内设政治部、办公室、警务督察支队、指挥中心、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禁毒支队、特警支队、法制支队、巡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监管支队、海防管理支队、宣传科、行装科、审计科、科信科、外联办、户政科、计财科、收容所、人民警察学校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4年部门决算单位包含钦州市公安局本级、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钦州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钦州市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钦州市看守所、钦州市拘留所、钦州市森林公安局。以上决算单位皆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8460.21万元,同比增长23.7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4846.5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7602.72万元,增长16.09%,主要原因是①往年结转项目资金今年支出。②年中追加上级项目资金。
2.其他收入3613.6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追加钦北区财政拨款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辅警工资及福利支出、办公费开支。二是钦南区财政拨款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的辅警经费开支。
3.上年结转和结余0.0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往年结余数。
(二)支出总计58460.21万元,同比增长23.7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4.11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看守所食堂运转经费项目支出。同比增加5.1万元,增长56.54%,主要原因是:保障钦州市看守所职工食堂运转开支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44317.37万元:主要用于:包括钦州市公安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保障公安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同比增加4513.53万元,增长11.34%,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追加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往年结转项目资金今年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4396.4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874.77万元,增长24.84%,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二是在职职工养老缴费计缴基数的改变。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924.1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本局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同比增加553.71万元,增长40.4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二是在职职工医保缴费计缴基数的改变。
5.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865.3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办案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559.57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下达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付项目款。
6.农林水支出(213类)14.2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的补助经费。同比减少15.26万元,下降51.69%,主要原因是: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经费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314.8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11.31万元,增长5.05%,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二是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计缴基数的改变。
8.其他支出(229类)3613.68万元:主要用于:钦南区、钦北区财政拨款的辅警经费。同比增加3613.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钦南区、钦北区财政拨款的辅警经费往年未纳入市直预算编制范围。
9.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往年结余数。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公安局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8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69.63万元,项目支出20211.5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看守所食堂运转经费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职工食堂运转开支。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5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人员专项补贴经费的支出。
(3)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381.99万元,主要用于:包括钦州市公安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保障公安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侦查办案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782.51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保障公安事业发展而发生的办案、装备经费支出。
(5)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聘用的警犬驯导员工资福利支出。
(6)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91.4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各种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61.4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8)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81.05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家庭困难的上访群众的生活救助。
(10)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44.2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休费和退休费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39.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6.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13)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76.09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和丧葬补助费。
(1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1.72万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
(15)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81.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6)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3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7)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98.3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2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支出及森林公安办案开支。
(19)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14.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69.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7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429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公安局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5.37万元。
(1)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65.37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公安工作效率的项目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公安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公安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8.11万元,支出决算19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6%;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19.71%。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长。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0%,同比减少46.52万元,下降20.00%。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无增长,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开支。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9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18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0%,同比减少46.52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响应文件精神,压缩“三公”经费。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电动汽车运维费减少;二是厉行节约,控制车辆维护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车辆维护支出。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4%,同比下降15.49%。主要用于为响应文件精神,压缩“三公”两费经费。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61个批次、共计1536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61个批次、153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响应文件精神,压缩“三公”两费经费。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公安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2.66万元,比2023年度增长0.48%。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17名在编人数,三是各种打击破案力度加强,外出办案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6.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8.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8.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9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7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66745.19万元,执行数50182.81万元。自评得分为97.52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线上测评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线上自评项目共70个,项目支出总额6936.38万元,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5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002.2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4.2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6.53%;6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903.5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5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3.03%;4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7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4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推进节点不够紧凑。二是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自评结果进行通报反馈,将相关情况反馈到项目执行部室,对项目进行总结回顾,查漏补缺,对需要改进的地方积极反思,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项目。二是进一步优化项目指标,注重其科学性、实用性、可实现性和可操作性,尽可能地设计客观性的量化指标,并适当使用定性指标;既关注部门的工作目标,也考虑受益者、社会公众的体验和感受,做到相互补充,科学可行。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明确工作责任,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提升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项目预算的有序进行。四是规范合理的使用项目经费,尽早发挥资金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市公安局天网工程建设及维护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77分,评级为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3.90万元,执行数为456.56万元,完成预算的67.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2)钦州市公安局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9.94万元,执行数为619.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3)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土地划拨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9.66万元,执行数为609.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4)监视居住点项目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9.86万元,执行数为25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5)出入境、户政证件工本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95万元,执行数为218.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6)钦州市可视化警务指挥系统(一张图)系统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7)★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98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5.8万元,执行数为245.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08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10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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