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钦州市财政局综合施策构建扶贫资金监管全过程体系
- 浏览:13 次 时间:2019-11-21 17:05 发布:管理员
为更好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效益,及时纠正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钦州市财政多措并举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一是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保障机制。市财政局作为资金保障专责小组的牵头单位,不断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调整充实市资金保障组成员,细化强化资金组工作职责。成立了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组织保障。市级先后出台了《钦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为扶贫资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管。每季度均组成调研组对县区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提前做好项目规划,强化公告公示工作,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扶贫资金统计报表周报、月报、约谈、催办、提前告知等制度,定期通报扶贫资金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以来按月通报支出情况9次,确保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完成了自治区的季度考核要求,2018年结余结转的资金于今年6月底全部支出完毕。
三是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印发《钦州市财政局扶贫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对贫困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以及补助到人、到户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并将处理决定通报各检查单位,要求其在收到处理决定30日内将有关情况函报市财政局。
四是开展扶贫资金深度治理和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机关等综合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将扶贫资金监管与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深度治理相结合,完成了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深度治理数据比对,将疑似问题移交相关部门核查处理。目前,已经将今年以来监管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同时,认真做好“系统抓、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财政厅。
五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印发钦州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明确职责分工,对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关注和预警的信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加强对县区的调研和督促指导,定期提醒责任科室、县区做好数据录入和预警信息处理工作。
六是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管理。全面推开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各县区在镇财政所加挂“村级财务管理中心”“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牌子,充实财务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培训,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夯实基层财务管理基础。
(农业科 李湘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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