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钦州市财政局:“四举措”守护岁末年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6-02-04 17:31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财政局聚焦岁末年初市场保供、公共安全、救灾救助等民生关切领域,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突出统筹资金、精准投入、迅速调拨,为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实财力支撑,全力筑牢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财政保障根基。

一、着力稳价保供,守护万家“烟火气”

始终把保障基本民生放在首位,科学安排、及时拨付市场监管领域专项经费210万元,重点支持食品安全抽检、市场价格监测巡查、粮油肉蛋菜等生活物资储备调节及市场秩序维护,持续加强全链条监管与风险预警,有效平抑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波动,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确保群众“米袋子”“菜篮子”“油瓶子”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全力营造安心、舒心、放心的佳节消费环境。 

二、着力筑牢防线,织密全域“安全网”

针对岁末年初人员流动加大、安全隐患增多等特点,科学研判、统筹安排公共安全防控经费196万元,着力构建“财政保障+部门协同”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一是突出冬季消防安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城乡消防宣传、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和物资补给,着力防范烟花爆竹、取暖用电等季节性火灾风险。二是强化治安维稳与交通管理。保障经费投入,支持街面巡逻、交通疏导、智慧防控与违法犯罪打击工作,有效缓解治安与交通压力。三是深化反诈宣传教育。支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式反诈宣传,聚焦返乡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精准警示,切实提升全社会防范意识,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三、着力救灾济困,筑牢民生“压舱石”

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提前下达年度中央和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5亿元,用于保障城乡低保、特困、孤儿等群体的基本生活,并对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托底作用。同时,安排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24万元专项用于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按照“分类救助、精准直达”原则,加快资金审核与发放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救助资金在春节前足额发放到户,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节、祥和过年。 

四、着力提效强管,夯实财政“支撑力”

一是优化流程。加强跨部门协调,简化审批环节,打通拨款“绿色通道”,确保保供、安防等重点资金“快审快拨”,保障春节前落地见效。二是精准投放。推动资金安排与民生需求、风险防控精准匹配,强化从分配、使用到支付的全过程跟踪监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监管。联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重点领域资金开展穿透式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资金挤占挪用与沉淀闲置,确保财政资源安全高效用于民生保障关键处。

下一步,钦州市财政局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为守护万家安宁、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

(黄元美 供稿)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