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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钦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立足财政职能,精准施策,创新机制,以农村综合改革为抓手,统筹整合资金资源,持续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为加快建设具有滨海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筑牢财政保障根基。
一、强化财政引领,构建多元投入保障体系
将农村综合改革作为财政优先支持领域。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改革“粮草充足”。2025年累计筹措各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超1.9亿元,撬动村民及社会资本投入0.28亿元,构建了“财政奖补为引导、农民参与为基础、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乡村产业培育、人居环境整治等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资金支撑。
二、聚焦民生改善,提升公益设施服务效能
将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工程扎实推进。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科学规划、精准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照明亮化、文化体育设施等项目。2025年,全市累计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超1900个,新建村内道路2265公里,铺设饮用水管道1500多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3万余盏,建设村级公共文化场所超8万平方米,项目覆盖大部分行政村,受益群众近180万人。通过项目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三、深化改革试点,探索乡村振兴有效路径
指导县区紧扣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向,提前谋划、精准申报。灵山县成功入选自治区级“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县,获专项资金支持,为系统推进乡村建设、整体提升人居环境、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提供了重要平台;钦北区获得纳入自治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跟踪监测联系点,着力探索解决农村公益设施“重建设、轻管理”难题的长效机制。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积极探索符合钦州滨海乡村实际的发展新路径,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创新管护机制,巩固农村改革建设成果
高度重视建成设施的长期管护和效益延续,探索多元化管护资金筹措渠道,推动建立“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压实村级组织管护主体责任,鼓励村民参与设施的日常监督与维护。通过机制创新,努力实现农村公益设施从“建好”到“管好、用好”的转变,确保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长期稳定发挥效益,让改革成果更广泛、更持久地惠及广大乡村群众。
五、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
牢固树立绩效理念,严格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各环节,强化全过程监控和督导。创新绩效评价方式,将绩效结果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直接挂钩,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约束机制。加强对基层财政干部和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执行能力和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
下一步,钦州市财政局将继续聚焦乡村全面振兴目标,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持续优化财政支农政策,加强资金统筹整合,提升管理效能,为绘就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钦州新画卷作出更大财政贡献。
(黄智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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