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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钦北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衔接资金管理,取得显著成效。2017—2024年,连续八年在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中荣获“A”等次,实现资金绩效评价“八连A”的优异成绩,以资金管理为支点,撬动产业兴、乡村美、农民富,交出了一份亮眼的乡村振兴答卷。
一、切实扛牢政治责任,构筑乡村振兴组织堡垒
坚决扛起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将财政资源、政策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构建了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链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定期召开区级资金保障组工作会议、局党组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将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要点,研究落实举措。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筑牢投入稳定基石。坚决落实区本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政策,2021年以来,区本级财政累计安排衔接资金达1.09亿元,实现每年投入规模“只增不减”。三是强化横向协同,构建联动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建联建的桥梁纽带作用,会同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衔接资金项目实地指导工作,共同研究解决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资金投向精准、管理规范、效益显著。
二、资金统筹精准高效,助力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以来,钦北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3亿元,重点投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两大领域。一方面,投入产业发展资金3.38亿元,实施项目109个,占比50.22%,主要用于打造优势特色产业67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3个、农产品加工车间3个、优势特色产业基地12个。顺利推进小董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平吉镇和大直镇九联食品原材料加工车间、大寺镇韭菜花和韭菜苔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项目产值达4261万元,带动村集体经收入1963万元,惠及1.13万户农户,其中带动脱贫户(监测户)2811户。另一方面,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91亿元,实施项目464个,占比28.34%。通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70个、村级道路硬化项目121个、桥梁建设项目11个、饮水安全项目43个、排污和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69个,改善全区33个行政村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惠及群众118万人次。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衔接资金管理规范高效
牵头修订并印发《钦北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等7份文件,筑牢资金管理“防火墙”。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对衔接资金的965个项目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资金安排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做到专款专用、支出真实。优化拨付流程,收到资金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杜绝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多项举措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下一步,钦北区财政局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黄羽萱、黄思思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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