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0 16:43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等方式研究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制定《2020年钦州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涉及财政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职能转变。继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落实“减证便民”。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民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推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实现网上可办率100%。压缩承诺办结时限,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提速率达75.8%。坚持放管结合,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工作指引,创新监管手段,推动“监管行为覆盖率”“双随机行为覆盖率”达100%。
(三)严格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财政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合同文本审查、纠纷处理等工作中,安排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防范和降低财政法律风险。
(四)认真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并报送备案。二是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完成对2019年以前以我局名义印发的政策制度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滞后于管理实践、与有关文件规定不相衔接的制度文件,决定废止11件、失效44件、修改8件。提请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废止1件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的政策文件。三是切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审查标准和程序开展增量政策审核,对涉嫌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10多条,集中开展2次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有效提高政策制定质量。
(五)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等执法活动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公开透明、全程留痕、合法有效。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财政干部参加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目前全局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共21人。
(六)依法履职,有效减少矛盾纠纷。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将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切实减少矛盾纠纷。2020年我局接到行政复议申请、被复议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0件,案件数量较上年减少100%。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制定财政系统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全面完成年度普法任务,顺利通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进乡村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征订普法书籍,举办法治讲座,抓好宪法、民法典、会计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八)主动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开展财政法治诚信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严格执行行政决定、及时兑现财政补贴和奖励资金等举措,增强财政干部守信践诺精神。二是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做好预算执行、预决算草案报告工作。办理人大建议35件、政协提案12件,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抓好各级巡视巡察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财政运行管理。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畅通举报投诉监督渠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人民群众对财税政策法规变动、资金使用安排关注度日益提高,如何密切关注人民群众需求,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成为建设法治财政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是把财税改革和财政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严格遵守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对财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运行管理。
二是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财政执法公信力。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着力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
钦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